校园欺凌专项整治总结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全国中小学校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我市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展开。
据介绍,专项治理旨在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和谐校园。为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尕果担任组长,具体协调推动全市教育系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
专项治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各校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完善组织部署。这一阶段将持续至8月31日。
第二阶段从9月1日~10月31日,包括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复查等内容。省教育厅、省教育督导部门将组织督查组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抽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治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是保证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人格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李尕果强调,各县(区)教育部门、各学校要按照要求,高度重视,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做好校园欺凌的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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