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旁听心得离婚

时间: 06-03 作者:张桐 栏目:心得体会

20XX年8月26 事务所王主任带我去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法院,我旁听了邓某诉赵某离婚一案。由于我的实习证还没有办理,所以只能依旁听者的身份进入法院的。作为想从事律师行业的我来说,熟悉庭审的程序,了解律师在庭审中的工作是最基础的,也是必不可少的知识。

这起诉讼是法院速裁庭庭审的案件,我首先从相关网上查询了速裁案件的有关规定,速裁的主要任务是对法院受理的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劳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及诉讼标的较小的其它类型案件按照繁简分流的原则进行快审快结,即速裁。这种机制有利于降低诉讼成本,提高诉讼效率。

早上十点庭审开始,原告和被告及代理人坐了指定的位置,王律师是被告方的代理人。审判长进来,首先提问了原被告方是否公开审理,然后审判长对案件进行了简要说明,并介绍了参加审判的审判员,本案适用了独任审判。然后审判员对原被告的基本情况以及代理人权限进行了核对后宣布进入法庭调查阶段, 原告陈述诉讼请求、理由及事实;被告进行答辩。因为是离婚案件,审判长简要提问了双方当的感情基础和生活状况,原告提出离婚,被告同意离婚,但是双方的财产问题上有争议,被告方还要求原告承担过错方的赔偿责任。

接下来进入了举证阶段。原告举证,被告质证;被告举证,原告质证。双方都出具了5至6组证据,原告拿出一本旧房产证称被告瞒着原告办理了新的房产证(夫妻共同财产),被告拿出新的房产证称房子为共同财产,并且该证为共同去办理的,合法有效的。原告还提出了返还有关的社会保险及商业保险投保金额若干,但是法庭上缺乏证据,被告拿出一份人身险投保单,称受益人为被告本人,还有一组证据是原告方出具的双方的婚前协议书,被告方质证协议书为复印件,因此证明力不足……

接下来进入了法庭辩论阶段,原被告双方各自陈述自己的观点及请求,因为双方均同意离婚,所以主要争议是房产和保险金额等财产问题。经过辩论后,审判长最后提问了几个问题,关于双方的现有共同财产,债务。因为法律关系比较简单,很快就接近审判结束了。最后法官宣布休庭,庭下要求补充几个证据,择日再开庭。

我参加这次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更加的了解了普通民事案件审理的过程,认真观摩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而后,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我们在学校里从课本上学到的一些知识在事务中运用的时候会有一些不同,所以,以后我要还要不断地学习,提高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事务能力,努力把专业知识和现实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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