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听刑事庭审心得体会
20XX年7月9日,皇姑区人民法院佟主任带领我们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旁听了一个刑事案件。听刑事案件是我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学习实际庭审的第三课。这是我近距离接触庭审、解读庭审、学习庭审的宝贵契机,我定当倍加珍惜,向人民陪审员前辈们多多学习,丰富自我,回报社会。此次旁听与前两次有很大的不同,听审的过程心情跌宕起伏,深感愤然……
当看见身穿囚服由法警羁押入庭的犯罪嫌疑人一步一步走入法庭的时候,看到他的脚步沉重,神色凝重,不禁心中充满的疑惑。通过庭审活动,惊悉他叫史某,37岁,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他进行了起诉。他于去年底用刀扎伤了与他同居六年的女友李某和一名与他素不相识的路人董某,致李某左眼失明,身上多处刀伤,董某前胸多处被扎伤的重伤后果。尽管他辩驳自己是故意伤人,绝不是故意杀人,但凭着法庭调查的步步深入,使事实逐渐浮出水面,大量的证据表明他当时的犯罪动机和犯罪事实是不容篡改的。我认为他因女友与他分手,迁怒于别人传说中的女友的男朋友,他不甘心就此放手,他要向女友报复,便卖掉了出租车,送走了女儿,这就是有预谋的要与女友做个了断。狭隘的思想引领他走向犯罪的深渊,他通过女友的同志约到女友见面,并准备了作案工具,当时复仇的心理已经蒙蔽了他的眼睛,在烟店的公共场合,他竟能认定与女友同进门的人,就是女友的男朋友,结果错伤了路人,当得知被伤的路人董某不是他要报复的对象时,便直接对李某实施了伤害,并在伤害的过程中,没有停手的意思,以致李某倒地后,还不停的用刀扎向李某。当有人报警,120把李某送到医院后,史某竟然跟到医院,寄望李某的男友能出现,并准备伺机在医院下手,综上可见,史某一心想致李某和其男友于死地,其杀人动机和后果十分明显。
在庭审的过程中,人民陪审员的问题,显然是从情理的角度,希望给他自我申辩,自觉醒悟的机会,显然,他是麻木的,他对李某毫无悔意,甚至他都不懂得回答,他见李某的目的是为了要与其和好,而是连对话都没有就实施伤害,并刀刀不留情面。
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人触犯它,等待他的都将是法律的严惩。人万不可心胸狭隘,他作案时可曾想到过父母儿女,他伤害的不仅是一个和他生活六年的女人,他将如何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如何承担一个父亲的责任?极端的思维决定极端的后果,他带给那些曾经是最爱他的人和他最爱的人以极端的痛苦和绝望,人失去了权、责、义,就失去了人性,他又何以在社会中立足呢?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深感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做法律审判的宣传员,引导社区居民从善如流,尊法守法,并从实际案例中多学习,从人民陪审员的角度和视野去看待案件的发生和发展,协助法官的审判既符合法理又符合情理,为维护司法公正,司法透明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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