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小组会议纪要
20XX年9月25日下午,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在行政楼北楼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院长柳友荣参加并主持会议,纪委书记张友伯、副院长王延寿及领导小组成员李恕宏、曹刚、徐健、王永金等出席会议,总务处处长陆宏英、副处长张马宁、监察审计处审计科科长江中雯等列席会议。
一、会议听取了监察审计处关于20XX年上半年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
监察审计处汇报了20XX年上半年工会财务收支审计、干部离任审计、基建和修缮工程审计工作情况。
会议认为,学校审计工作为学校建设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在学校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尤为重要。审计工作正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希望继续做好本学期审计工作。
会议指出,目前审计工作相关环节仍需进一步完善,审计报告在介绍审计事项的基础上,更要指出审计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与工作建议,还要注意总结具体的审计案例,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的教育。
二、会议讨论了《池州学院基建和修缮工程送审资料规范》
会议认为,送审资料齐全、规范是做好审计工作的前提。会议要求制定送审资料的相关规范,从制度层面给审计工作提供了保障,不仅便于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提高了办事效率,而且进一步提升了学校规范化管理程度,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会议同意颁发并实施《池州学院基建和修缮工程送审资料规范》。
三、会议研究了近期审计工作中的几个问题
(一)会议研究了对景观石工程、樱花园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审计的相关事宜。会议决定在工程建设相关方按照送审资料规范要求提供审计工作必备的相关资料的基础上,可以对两项工程开展审计。
会议指出,相关部门要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一是工程决策程序要到位。对必须由会议研究的工程项目要通过会议确定,基建工作领导小组在施工现场和验收中发现问题后要形成书面意见,提交院长办公会议或党委会研究。二是工程变更程序要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确需变更的,要先研究、后实施,变更文件要及时交监察审计处备案,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要有限制,属于新增工程项目要进行招标。三是工程合同管理要规范。基建和修缮工程合同内容要尽可能明确具体,工程款给付时间和比例要符合审计规定,因工程变更而产生的合同变更或增补应当严格依法进行,不得擅自变更或增补。
(二)会议决定,KM学生公寓楼工程终审定价以省教育厅委托审计所确定的定价为依据。
(三)会议提出,对于非大型工程项目审计,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可由监察审计处委托具有资质的外审机构进行审计;由教育厅委托终审的工程项目终审审计费用,监察审计处参照有关规定和兄弟高校的做法,拟定方案报院长批准。
(四)会议要求,对经费达到10万元以上的质量工程项目、科研项目以及已结题的国家项目进行审计,重点要加强团队项目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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