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表彰请示
时间: 03-02
作者:罗碧源
栏目:请示
市政府:
2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的环境,在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市政府被省政府评为“20XX年度全省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为肯定成绩,表彰先进,今年省政府划拨5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对各类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对评为“20XX年度全省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的市州政府分别表彰25万元,同时要求各市州政府要认真贯彻《湖北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XX]81号)精神,进一步加大对安全生产各类先进的表彰力度。为认真贯彻鄂政发[20XX]81号文件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参照省政府奖励作法和额度比例,结合我市实际,现提请市政府划拨表彰经费60万元,专门用于对全市20XX年度安全生产各类先进的表彰,其中: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优秀单位每家奖励2万元(18家),合计36万元;安全生产红旗单位每家奖励1万元(20家),合计20万元;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每人奖励600元(64名),合计3.84万元。
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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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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