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请示

时间: 02-27 作者:周超云 栏目:请示

省农业综合开发局:

由于我市开展“大滁城”建设,琅琊区的区域不断调整。琅琊区20XX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原安排在扬子街道办事处高郢村实施,由于日前,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拟将琅琊区扬子街道办事处高郢村划归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托管,所托管的区域主要是建设工业园区。鉴于此,为了把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真正用在土地治理上,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经我办实地考察,拟同意琅琊区将20XX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建设地点调整到琅琊区西涧街道办事处胡桥村实施,该办事处系省民政厅民地字[20XX]67号文件批复,由南谯区南谯街道办事处整建制划归琅琊区,胡桥村远离城区,适宜土地治理项目实施。

专此请示,请予批复。

XXXXXXXXXXXXX

二0XX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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