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节能会议纪要

时间: 02-18 作者:侯人方 栏目:会议纪要

20XX年3月14日,乡委常委、常务副乡长刘亮在乡政府会议室主持召开全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乡财政所、社保所、医保所、司法所、民政所、林管站、水管站、计生办等站所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了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精神,并就相关具体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首先肯定成绩,明确要求。前段以来乡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积极宣传节能政策,完善相关制度,提高节能意识,引导节能改造,在公共机构节能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应予以充分肯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是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站所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顺利推进。

会议要求,全乡各公共机构要继续加大力度,扎实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莲花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圆满完成。具体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要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为统一到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上来,切实增强机关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和节能习惯,不断提高节能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升机关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和节能习惯。

二要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站所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节能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把节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节能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节能工作分管领导要认真研究制定节能规章制度和措施,加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节能联络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组织好、协调好、开展好各项节能活动。

三要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各单位要根据会议精神,按照上级文件各项要求,结合本站所实际,认真制定并落实各项节能管理制度,规范节能工作管理。对目前机关存在的能源浪费现象,要及时制定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切实降低机关能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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