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不归宿情况说明
5月23日-6月1日,学生处公寓管理科协同各二级学院对学生夜不归宿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共查到421人526人次学生违纪,经落实,最终确定为夜不归宿的为447人次。公寓管理科检查夜不归宿后,当晚将检查结果反馈给二级学院班主任,班主任第一时间联系学生,落实情况,了解学生安全情况。二级学院对学生夜不归宿情况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理,根据二级学院对学生夜不归宿原因的调查结果,现将学生夜不归宿的主要原因说明如下:
1.学生晚归:占24.7%,学生回公寓楼比较晚,未能及时联系楼长划名;
2.学生未请假回家:占21.9%,学生为烟台本地人,周末回家住宿,并未向二级学院请假;学生不请假私自回家;
3.检查记录有误:占15%,学生在其他宿舍玩耍、或在洗刷间洗漱,未能及时到楼长处划名,被楼长误记为夜不归宿;
4.在外实习的学生:占9.7%,学生未办理退宿手续,二级学院也未开据顶岗实习证明;
5.假条不规范:占8.7%,班主任开据超出请假权限的假条;假条到期,但未及时续假;学生已请假,但未能及时将假条交给楼长;
6.临时有事夜不归宿,在外住宿:占8%,学生父母来看望,陪父母在外住宿,未能及时请假;去南山校区找同学,晚上留宿等;
7.学生周末在外打工:占6.8%,学生在外打工,打工处安排住宿,学生未向学院请假;
8.学生在外住宿:占2.3%,共有12名学生在外租房住;
9.学生突发疾病去医院就医,并有退学陪同,占1.5%;
10.学生在外通宵上网占1.3%。
针对以上原因,学生处会加强以下工作:
1.提高学工人员责任心,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随时了解学生动向,防患于未然;
2.加强学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业务水平,遇到紧急事件时,处置得当,安排合理;
3.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思想意识,有事情第一时间联系班主任,杜绝夜不归宿;
4.对夜不归宿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给予相应处分,对屡次违纪者,要联系家长,
5.在外住宿的学生,教育学生回校住宿,对于仍在外住宿者,要联系家长一起进行教育,严重者要劝退。
学生处
二〇XX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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