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站个人承诺书
时间: 12-25
作者:王冠武
栏目:信函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63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对从事检验检测工作人员的要求,结合中心管理体系文件修订后的规定,中心组织我所全体检测人员签订“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如下:
本人自愿从事检验检测岗位工作,在工作期间本人承诺如下:
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
二、自觉遵守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独立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不受任何可能干扰技术判断因素的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真实、客观、准确;
四、不弄虚作假,不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五、本人只在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一个检验检测机构中执业,不在其它检验检测机构任职或兼职;
六、对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擅自对外发布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七、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接受相关处罚,承担法律责任。
承诺书的签订从法律层面上对检测人员从事检测工作的规范性有了进一步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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