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机构服务承诺书

时间: 02-22 作者:王坤宁 栏目:信函

我单位自愿到合肥市开展社会化环境检测服务为优质高效完成工作,维护社会环境检测市场秩序,我单位向合肥市环保局作出如下郑重承诺,如有违反承诺的事项,自愿接受任何处罚:

1. 依照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遵循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依法独立开展社会环境检测服务工作。

2. 遵守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客观、如实地反映环境状况,并对作出检测结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 依法与委托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明确检测对象、点位、频次、时间、项目等,以及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按时提交检测报告。

4. 坚持依法经营,遵守市场竞争规则,自觉恪守国家规定、行业自律或指导性收费标准。

5. 不搞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采取欺诈、恶意低价、贬低、诋毁其他检测机构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接业务;不签订阴阳合同。

6. 不泄露被检测对象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7. 不转让、租借资质证书。

8. 不转包检测项目,不超范围监测。

9. 不弄虚作假、篡改监测数据。

10. 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装备水平,严格执行检测质量过程控制制度,严格校审。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完整性。避免在检测工作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

11. 完善基础档案,确保做到一个服务对象一份档案。对专家评审意见落实情况,及时跟踪回访。妥善保管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材料。技术服务档案应建立书面档案,书面档案做到专人保管,按规定年限保存。

12. 加强业务人员的培训,保证持上岗合格证人数能够满足检测工作的规范要求。

13. 加强业务人员的管理,若发现业务人员对工作不负责任不能完成监测任务,经指出后仍未改正;或违反监测技术规范、标准、和质控规定等要求,造成环境监测质量事故;或弄虚作假,篡改数据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14. 主动接受环保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按照规定要求报送工作基本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诺单位(章):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承诺方一份,市环保局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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