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池安全承诺书

时间: 12-23 作者:陈昱 栏目:信函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开展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游泳健身活动,全面落实遂宁市游泳场所开放各项工作任务,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本单位向社会及有关管理部门承诺:在日常经营管理中,认真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四川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部门有关游泳场所开放工作的各项通知精神,严格对照《全民健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9079。1-20XX游泳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9667游泳场所卫生标准》,责任到人,做好卫生、安保等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与实施,规范经营场所内相关商品,积极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开放安全。如有违反,自愿接受暂停营业进行整改和依法接受行政处罚的措施。

承诺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备注:本承诺书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蓬溪县教育体育局、游泳场所经营单位(个人)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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