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履职尽责承诺书

时间: 12-20 作者:舒晶 栏目:信函

为规范自身廉洁从政行为,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履行职责,天门市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向社会各界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宣传、贯彻新农合等法律、法规、政策,全心全意为参合群众服务,为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医疗保障环境尽心尽责。

二、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服务热情、周到,工作语言规范、行政行为合法、符合政策。对群众来信认真解答,及时批复。对群众来访做到热情接待、认真解释、耐心说明,尽力使来访者满意而归。

三、积极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实行对外“一站式”服务和一次性告知。提高工作效率,做到有事快办、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符合政策的事立即办,已经承诺的事提前办,需要协调的事配合办,违背政策的事不许办。

四、提高服务效率,简化办事流程。明确各科室、各岗位办事时间、办文时限,坚决落实“能简化的程序尽量简化”的要求,为参合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新农合服务。

五、树立优良作风,坚持文明服务。热情、耐心、细致、主动为群众服务,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冷、横、硬、推”不良现象。

六、履行职责,保持勤政廉洁。坚持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程序履行职责,完善服务项目,规范服务行为。文明办公,公平、公正、公开办理,及时办理服务对象的申办事项,不推诿,不刁难,不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七、坚持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各项审评等工作。不违反原则办事,不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徇私舞弊。

八、做好新农合补偿的公示,以加强群众监督。加强新农合监督检查,有效查处违规行为,确保新农合基金高效、安全使用。

九、严格监督、检查各类违规行为。依照《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对群众举报或检查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及时进行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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