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交通安全承诺书

时间: 08-25 作者:吕文芝 栏目:信函

安全无小事,交通安全、防溺水安全从我做起。为增强学生交通、防溺水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性和提高抵御溺水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溺水事故,保障学生上学、放学路上的交通安全、溺水安全,我们愿意作出以下承诺:

家长承诺:

1、对孩子履行监护人的义务,保障孩子在校外的交通安全和溺水安全。

2、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交通、溺水安全教育,提高子女防交通、防溺水安全意识。

3、加强对孩子交通安全管理,发现孩子的不良交通行为及时教育和纠正。

4、指导孩子正确骑行自行车,严格禁止孩子骑电动、摩托车等机动车上学、放学。特别是严禁孩子飚车。

5、教育自己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尽到监护责任,做好孩子上学、放学路途中、双休日、节假日溺水监护工作。

6、密切与学校沟通共同教育管理学生。

学生承诺:

1、认真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自救能力。严禁骑电动、摩托车或其他机动车辆上学。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骑自行车时不要双手离把、攀扶其他车辆或者手中持物;不追逐打闹,不三五并肩行驶;严禁后座带人;严禁在校园内骑车;不违章骑车。

3、在道路上行走做到:走路靠右行,不违章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红灯停、绿灯行”等。在没有交通信号的交叉路口或横穿公路时要慢行,注意观察、看清来往车辆。

4、严格遵守“五不”原则:不搭乘证件不全的车辆;不搭乘超载的车辆;不搭乘非客运车辆;不搭乘司机酒后、疲劳等的车辆;不搭乘危险驾驶车辆。

5、严格执行学校、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溺水安全教育。

6、未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同意不下河游泳;不擅自邀请其他同学下河游泳;不到河边或者建筑取土形成的水坑、水窑、山溏边玩耍、戏水、嬉闹。

7、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不能避而不见或者冒然下水救人,采取大声呼救或者报警(110)等措施。

我要自觉遵照《湖东中学学生交通、防溺水安全承诺书》执行

承诺人:学生(签名):年级班

家长(签名):

年月日

  • 分页 >>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