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级干部轮岗交流方案

时间: 12-13 作者:邓择群 栏目: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局干部队伍管理,促进机关干部作风转变,根据温委发[20XX]107号和温委办发[20XX]1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着眼于干部的培养锻炼和潜在能力的开发,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努力做到配置合理、人岗相适、各得其所,实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激发工作活力,推动机关效能建设,为我市司法行政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交流对象

局管在职科级领导干部(包括局机关在职中层干部和市劳教所局管正科级领导干部)。

三、交流条件

1、在同一中层岗位任职满6年的;

2、在同一处室连续任正副职满9年的;

3、在同一中层班子中连续任领导职务满9年的;

4、为优化处室领导结构而需要调整的;

5、具有发展潜力,需多岗位锻炼的;

6、涉及职能变动及内设机构调整的;

7、因工作需要及其他原因需要轮岗交流的。

离改任非领导职务不满2年的中层干部可以不交流。

四、工作程序

1、调查摸底。对局机关在职中层干部和市劳教所局管正科级领导干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对需要交流的岗位及相关人员情况进行初步分析,掌握情况。

2、制定方案。根据要求,结合实际,在充分沟通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轮岗交流工作方案,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实施。

3、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局机关全体中层干部和市劳教所局管正科级干部参加的动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宣布局管科级领导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方案。

4、研究决定。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局管科级干部调查摸底情况、工作需要、岗位特点以及轮岗交流人员的特长等,通盘考虑,讨论决定局管科级岗位人选,并予以公布。

5、任职报批。轮岗交流人员任职岗位确定后按干部任免程序和要求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并予以公布任职。

6、到岗履职。任职决定公布后,轮岗交流人员应迅速将以前承担的工作进行清理,并由分管领导主持,搞好工作交接。在做好交接工作的基础上,尽快到岗。

五、任期管理

轮岗交流后,对所有局管科级领导干部重新发文任命,任期三年,距退出领导岗位年限不满3年的中层干部,其任期按实际任职年限计算。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干部轮岗交流,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用好干部、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途径。全体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认清干部轮岗交流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自觉增强政治意识、组织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大局观念,服从组织安排,确保交流轮岗工作顺利进行。

2、严肃纪律,履职尽责。交流轮岗人员要严肃纪律,正确处理好全局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要以大局为重,严格执行局党委交流轮岗的决定,服从组织安排。凡组织决定交流轮岗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新的岗位履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服从组织决定;对拒绝服从组织决定的,予以免职。对交流轮岗工作中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平稳过渡,做好交接。干部轮岗交流后,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移交手续,对以前承担的工作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对之前任期内未完成的工作要负责全力落实,确保做到交接到位、不留后遗症,并在接到任职决定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交接手续,到新岗位任职,确保各项工作的平稳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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