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工作总结和2016年工作计划

时间: 08-05 作者:金灵 栏目:总结

今年来,我区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省、市人口计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根据上级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狠抓贯彻落实,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继续保持着稳步有序的发展态势。现将我区20XX年度工作总结及20XX年度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XX年度人口计生工作总结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计划之内。20XX年度(按计生统计年20XX.10-20XX.09,下同),全区总人口为532455人,其中常口441096人,流口91359人);出生7639人(含流口,下同),政策符合率为97.65 %,政策外多孩率为0.13%。

2.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水平。全区出生性别比为102.82。

3.出生统计准确率:96.66%。

4.按序时进度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截止10月底,已参检并录入信息系统4786人,完成上级指导数(5774人)的82.89%,提前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

5.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20XX年,全区共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81人,金额257400元,兑现率100%。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计生责任制

今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计生工作,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市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解决计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困难问题。区领导多次到我局调研了解全区计生工作的开展情况,针对计生奖扶、行政执法、社会抚养费征收、打击两非等重点工作召集有关部门和各街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综合治理难题。同时,区里还严格实行计划生育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区领导亲自主持计生工作汇报分析会,听取工作汇报,分析部署阶段工作。

区计生领导小组组织督导组加大对各部门和十街镇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情况的督查力度,同时依法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严格把好各种聘任、评先、选拔的计生审核关。20XX年度,全区共审核个人各类评先评优、选拔和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入职政审合计579人,否决3人;审查单位集体各类评先评优551家,否决1家。

(三)开展新闻报道,做好国策的正面宣传工作

我区以完善生育政策,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为重点,通过计生宣传栏、政务网、新闻媒体等阵地与上街宣传、入户随访、手机短信等方式,大力开展生育文明倡导和婚育新风宣传活动。确保干部、群众对计生政策及各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95%和90%以上。全区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发布新闻报道173篇,其中国家级媒体4篇,省级媒体110篇,市级媒体59篇。

(四)落实好单独两孩政策

生育政策调整后,为落实好单独两孩政策,我区不断加大现行生育政策的正面宣传力度,通过媒体报道、上街宣传、入户随访等途径,尽最大努力将单独两孩政策的有关知识、适用对象条件、申请办理的材料和程序等宣传普及到所有的单独家庭,确保政策得到落实。20XX年,共为1721对单独夫妇办理了再生育申请手续。

(五)抓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20XX年度,全区流入91359人,新增98296人,注销101056人。流入出生1457人,其中政策外40人,政策符合率97.25%;流出出生50人,政策符合率100%。为做好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的区域协作,我区先后与108个兄弟县(市)区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协作协议,其中省外76个,省内32个;流出人口协查率100%,流出人口反馈率100%。

(六)努力攻坚综合治理难题

1.打击“两非”工作。自去年10月以来,我区共查处“两非”案件11例,其中1例为重大案件。

2.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截止目前,我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17例(其中一例为分期缴纳),金额158.9577万元。

(七)践行群众路线,促利益导向增量扩面

关怀关爱计生困难群众。20XX年,开展幸福工程扶助了70户困难家庭,发放扶助金70万元;通过金秋助学扶助困难家庭学生24人,金额53000元。我局加大重大节假日对计生困难群众的关怀慰问,元旦春节慰问独生子女困难家庭及孤儿家庭共计509户,金额达26.2万元,其中慰问愿意接受关爱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293户,金额146500元;中秋及国庆节期间慰问计生困难群众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共计469户,发放慰问金23.45万元;开展独生子女困难家庭慰问70户,金额7万元;各街镇、社区关怀慰问计生困难群众累计2131人,金额达84.2296万元。

2.关爱特殊困难群众。20XX年,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出台实施了《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标志着全区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工作正式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的轨道。鼓楼区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金从往年的500元提高至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具体为非低保的特扶群众每人每月扶助1000元,属于低保的特扶群众每人每月扶助1300元。20XX年全年共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合计504人,金额609.48万元,其中扶助第三代失独家庭49人,金额58.8万元。此外,开展独生子女家庭紧急救助活动,救助失独群众22人,发放救助金66000元;为14名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失独老人代缴了保险费用;为2名失独老人代缴不低于50%的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对年老的失独人员入住区老人公寓的一次性补助500-1000元。计生部门主动将失独人员名单等信息对接给各街镇民政办和社区居家养老站,由政府为60岁以上生活困难的失独人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3.全面铺开城镇部分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工作。我局根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奖扶的人员培训、宣传、咨询、收件、审核、统计等工作。为使广大市民群众在短短的时间内了解本项民生政策,将奖扶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先后在海峡都市报发布新闻报道,在福建日报和福州日报刊登公告,同时督促各街镇、社区入户宣传,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本项利民政策普及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对象。20XX年度,全区共有7407名群众因此受惠,发放奖励扶助金达891.36万元。

(八)创新服务模式,率先试行网上便民办证

为方便群众办证,我局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探索便民办证服务模式,积极研发“鼓楼区计划生育网上办证系统”。10月份,鼓楼区计划生育网上办证系统正式开通启用,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居民可通过网络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等计生证件。使广大育龄群众办理计生证件需请假、托人代办或跑长途等麻烦,群众只需在联网的电脑上轻点鼠标键盘,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有关电子材料即可完成办证事宜,大大地解决了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20XX年工作思路

(一)落实完善计生责任管理机制

突出强化计划生育的组织领导工作。继续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不动摇。各级党委、政府把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听取人口计生工作汇报了解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区计生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部门和十街镇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督查和指导工作,协调推进层级间、部门间的合作交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部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2.稳步推进机构改革。着眼计生事业发展全局,以转变职能为核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工作融合、人员融入、情感融洽”,扎实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同时加强新老机构的过渡和衔接工作,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标准不降,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进一步稳定工作队伍,不断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培训教育, 落实好人员待遇,健全考评和晋升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以优质服务和高效廉洁为特征,以育龄群众为主要服务对象,素质高、业务强、干劲足的人口计生工作队伍。

我们将根据省、市的要求和区委、区政府核定的“三定”方案,进一步梳理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整合、简化、规范计生业务办理流程,努力把计生系统建设成目标明确、职责分明、业务规范、服务高效的职能部门。

(二)全力夯实基础工作

扎实抓好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计生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大力倡导生育文明及婚育新风尚;不断创新载体和内容,努力将计生政策法规、办事程序、避孕节育等知识普及到千家万户,确保育龄群众对计生知识的知晓率在90%以上;同时,进一步完善计生政策,明确奖惩措施,按照简单、易懂、管用的要求,把有关政策通俗化、生动化,反复宣传、滚动宣传、经常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形成规模效应、立体效应,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扎实做好国家验收准备工作。积极开展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区创建活动,迎接国家验收。按照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的要求,实现辖区内流动人口无论其性别、年龄、种族、居住地、职业、收入水平,都能与常住人口一样平等地获得计划生育服务,开展免费的查环查孕、四术、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妇科病普查、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落实好流动人口各项奖励优待政策,积极开展困难帮扶等生育关怀行动,全面实现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社区计划生育入户随访和入户巡检等日常工作,实现人口流动信息动态监测,及时采集更新信息平台数据。开展部门信息交流互动,及时核查比对人口信息,适时更新系统数据,提高人口数据的及时性和可靠性。积极开展区域协作,做到流动人口重点对象协查率、信息接收及反馈率、反馈及时率均达100%。

3.扎实开展利益导向工作。(1)促普惠政策向计生户倾斜。继续深入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做好计生利导政策与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部门普惠性政策的衔接。(2)做好独生子女困难家庭尤其是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和城镇部分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扶助工作;(3)落实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4)关爱健康,开展免费妇科病普查服务。(5)积极开展独生子女家庭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和突发事故帮扶,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在经济、养老、医疗等方面提供帮扶救助。

4.深化办证改革,全面优化便民服务。明年继续深入践行群众路线,以方便群众、服务人民和提高工作效能为目标,进一步依法精简计划生育办证程序及材料,健全完善计划生育网上办证系统功能,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网上办证便民服务,尽最大程度方便广大育龄群众办理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等计生证件,使居民办理计生证件办证免去请假、跑长途或托人代办等麻烦,只需在联网的电脑上轻点鼠标键盘,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有关电子材料即可完成办证事宜。同时,继续推进阳光计生行动,依法规范做好计划生育政务、居务、办事事项等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继续做好12345网上便民诉求和阳光计生热线服务,妥善做好基层信访工作。进一步优化服务管理,组织开展全区性的社会抚养费征管用和计生专项经费的检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三)着力解决综合治理难题

1.协调推进部门信息交流合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交流合作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卫计、公安、民政、教育及劳动保障等部门信息交流合作。20XX年,计生统计口径将改由男方户籍地管理为主,我区因区位的特殊性,新增管理对象将近15万人,相当于总人口增加了35%,这势必增加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基层工作及人员配备等将面临巨大的挑战,可能出现管理不到位指标无法完成的问题。为此,必须着力解决因统计口径改变所带来的系列问题,尤其是卫计信息与公安户籍信息的共享交流,扎实做好人口信息的核查核对等工作,严防管理漏洞。

2.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继续防范生育政策调整后可能出现的多生育风险,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尤其是多孩生育。切实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力度,协调推动计生、卫生、公安、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依法履行计划生育职责,协调推进,合力完成工作任务。20XX年,要实现将经法院强制执行后,仍然拒绝缴纳或无故延迟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当事人的信息依法纳入征信管理,增强违法生育人员诚信守法意识,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促进人口长期有序、均衡地发展。

3.强化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认真排查,将党员干部花名册与政策外人员名单比对,取证到位的按照高限作出征收决定,同时及时跟踪纪检监察部门,确保党纪政纪处分到位。

4.强化打击“两非”工作。落实孕前、孕中及产后全过程跟踪服务,对一些孕情突然消失的情况,抓住线索,及时追查,从源头上预防“两非”行为的发生。加强与卫生、药监、公安、妇联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强化对辖区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打击力度,形成对违法分子的强力威慑和高压态势。

(四)创新培育典型,进一步提高计生服务效能

继续探索计生服务管理新模式,将工作创新、典型培育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深入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实施人口文化“精品工程”,继续抓好优生优育、早期教育、一居一品等宣传工作,提升群众对生育文化知识知晓率。推进诚信计生、阳光计生工作,落实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倡导育龄妇女实行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充分发挥各级计生协会的作用,推进基层计生群众自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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