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教育学习计划(3)
(五)教育法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湖北省推进基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标准、中小学教师专业标准和教育部、省、市、县20xx年教育工作要点等文件。
四、学习要求
(一)学习时间
1、集中学习时间。20xx年4月1日至4月15日。
2、自主学习时间:20xx年5月16至12月30日。
(二)学习方式
理论学习由各单位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各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集中参加学习(县教育局将后勤办、教研室、装备站一并纳入局机关集中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专家辅导和讨论交流相结合、基层调研和参观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集中学习累计时间不少于3天。每周安排一次集中夜学,每次学习时间在90分钟左右,个人自学也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同时根据需要,安排2—3个专题辅导。
(三)加强学习管理
要充分认识学习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学习的日常管理,抓好学习任务的落实,促进学习的常态化。
1、教育局中心组成员要严格遵守学习制度,科学安排工作时间,妥善处理工作学习矛盾。同时,各单位要紧密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认真开展自学活动。
2、每名党员、干部要按照学习日程安排,准时参加集中学习、夜学,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开展自学,积极交流学习体会,撰写学习体会文章。
3、学习结束后,每名党员干部要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文章(2500字以上)、两次交流学习体会(各1000字以上)和学习笔记10000字以上交到各单位办公室。
根据《中共清水县委关于在全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结合《贾川乡李堡小学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学习计划。
一、学习目标
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重大部署,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先学先行、先查先改,为其他教职工党员干部作出表率,推进学校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广泛参与、共同学习。
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要求,突出开展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纪观念,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认真总结经验,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深化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的认识;深入分析和查找思想认识、“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推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
二、学习人员
全体教职工(含在编教职工、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县乡聘教师、离退休教职工)在所属党组织及学校领导班子领导下开展教育实践活动。
对离退休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组织参加学习教育。
三、学习时间
3月上旬至4月下旬,开展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贯穿整个活动始终。
四、学习内容
根据县委和局党委、乡党委、学区党总支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围绕树立宗旨意识、群众观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重点学习以下内容:
(一)认真学习党章,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意识、宗旨意识和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