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招生工作计划(8)

时间: 06-16 作者:熊颖斌 栏目:工作计划

县(市)考生的加分政策由县(市)招生考试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参照《关于调整我市报考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考生加分政策的意见》,自主确定。

(十三)特长生

为鼓励重点高中办出特色,培养特殊人才,对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批准的艺体特长基点学校,允许自主招收少量特长生,招收数量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

下列应届毕业生具有特长生报名资格:

1、本学年度在省、市中学生田径、速滑、篮球、排球、乒乓球比赛(具体竞赛见附录1)中获单项前5名或集体前3名的主力队员;

2、第十六届哈尔滨市学校艺术节独唱、独舞、独奏(西洋管乐)、国画比赛一等奖获得者;第十五届哈尔滨市学校艺术节独奏(民族弹拨乐器)、绘画比赛一等奖获得者;第十四届哈尔滨市学校艺术节独奏(小提琴)比赛一等奖获得者;本学年度获得省级艺术比赛(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举办)二等奖以上的考生和获得国家级艺术类比赛(由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举办)三等奖以上的考生。

凡具有特长生报名资格的考生均可持获奖证明(书)到招收特长生的学校咨询报名。拟报考哈铁一中路内特长生的,可直接到哈铁一中咨询报名。

招收特长生的重点高中及招收的艺体项目见附件2。

接受报名的重点高中初审并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测试、考核。由校长办公会议对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进行审定并等额填报特长生登记表及汇总名册报市教育局基教一处。

录取时,市教育局召开有关处室(市招考办、基教一处、体卫艺处、纪检监察处、校外办)负责人联席会议,对重点高中上报的特长生进行审批,审批合格的特长生可在所报重点高中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延90分内录取。

对哈十三中、哈五中初中体育特长班部分优秀毕业生,允许直升本校高中部(具体数量及审定办法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哈三十二中面向全市招收艺体特长生。

(十四)其它

1、报名考务费

初中毕业生报考高中、职业高中的报名考务费按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义务教育学校、普通高级中学、职业高中、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哈教联发)[xxxx]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2、县(市)参照此规定制定的本县(市)高中、职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须经县(市)政府主管领导审批并报市招考办备案。

3、已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户口,按规定日期报到入学,无正当理由超出规定日期一周不报到者,招生学校必须及时将考生档案返市、区(县、市)中等学校招生办,取消其入学资格,凡未参加升学考试或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学校无权接收入学。

篇三:鄂城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计划 (2688字)

一、招生计划

1、计划类别

我区两所高中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分校下达。招生计划分指令性计划、择校生计划两种类型,两种计划类型的比例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2、鄂州高中指令性计划

2013年鄂州高中指令性计划一次性全部分配到位。我区指令性计划的80%依照各初中学校2013年中考应考人数分配到校,实行名额分配招生(以下简称“分配生”); 指令性计划的20%面向全区。

3、鄂州高中“飞翔计划”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实施省级示范高中招收农村学生“飞翔计划”的通知》(鄂教基[2012]7号)精神,2013年鄂州高中继续按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定向招收农村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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