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招生工作计划(5)

时间: 06-16 作者:熊颖斌 栏目:工作计划

考生填涂的考生报考材料袋、考生登记表、报名信息卡、报名信息表中相应项目必须准确一致,因填涂不准确、不一致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朝鲜族考生应报考本民族高中,但家长和考生坚决要求报考其它重点高中的也允许报考。报考其它重点高中的朝鲜族考生可兼报哈朝鲜族一中。

企办中学的初中毕业生,有走读条件的可以报考公办重点高中,未被录取但达到本企业办的高中或职业高中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可回企办高中或职业高中入学(包括住在企办中学附近而在公办初中毕业的职工子女)。

(八)身体检查

考生要在规定的日期到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市)中等学校招生办指定的医院或保健所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考试日期

6月25日上午:语文(汉语文)9:00-11:00

6月25日下午:综合一(朝综合一)1:30-3:00

综合一(朝综合二)4:00-4:50

6月26日上午:(朝 数 学)9:00-11:00

6月26日下午:外语(朝 日 语 )9:00-11:00

6月27日:朝语文9:00-11:00

(以上考试时间如有变动,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十)阅卷、核分、登分

市区考生试卷的评阅、核分、登分工作均由市招考办统一组织。

县(市)报考高中、职业高中的考生试卷评阅、核分、登分工作由县(市)中等学校招生办在市招考办统一要求下自行组织。

考生的考试成绩必须在市招考办统一规定的时间,由毕业学校通知考生本人。

考生可在市招考办规定的时间,通过160(人工)、16896000(自动)电话查询考试成绩,也可通过东北网手机短信查询考试成绩(用手机发送考号,移动用户至03658777,联通用户至8999777),还可通过哈尔滨市教育信息网查询考试成绩。

(十一)录取

1、录取前的准备。

录取前、各区、县(市)中等学校招生办要整理好考生的档案。

考生报考材料袋必须装入以下材料:

(1)市区或县(市)考生登记表;

(2)考生体格检查表;

(3)初中学籍;

(4)招生考试各科试卷;

(5)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须装入“哈尔滨市xxxx年中等学校招生政策性加分审批表”。

以上材料必须完整,材料不全者不予录取。

2、录取依据、原则和顺序:

对考生要进行综合考查,在操行等级达到“中”或“中”以上(重点高中要求达到“良”以上),体检合格,且已参加体育考试(报考省重点高中的考生,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和英语口语测试合格)的条件下,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考生成绩,择优录取。录取时,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重点高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注册生除外)统招生和市重点高中配额生的录取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体育考试成绩、政策性加分三项之和为依据,严格按报考志愿择优录取。

重点高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自费生的录取以文化课考试成绩、体育考试成绩二项之和为依据,按报考志愿择优录取。

凡被上一志愿录取者,以下志愿不得再录。已被省重点高中录取的考生,民办高中(含民办公助高中)不得再录。凡在省重点高中录取结束后、市重点高中统招录取前自愿放弃所填报的市重点高中志愿,申请到民办高中(含民办公助高中)就读的考生,可由招生学校持考生及家长签字、学校签字盖章同意接收的《哈尔滨市xxxx年初中升学考试成绩单(民办及民办公助高中报名、提档单)》在规定的时间,到市招考办提档,提档后,其他志愿不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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