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教育培训计划(5)
各科室岗位练兵活动要求做到事先有计划,现场有组织、有记录,事后有总结、有成效。年初由各科室制定岗位练兵计划或方案,经分管领导审定后报政治处;具体组织活动时,提前汇报分管领导并通知政治处派员参加;活动可采取微博等形式予以报道;活动结束后,将有关材料整理好并在每季度末报送政治处审查备案。逾期报送的,年终考评时不予采信。(各科室、政治处)
9、结合节假日,组织各类文体活动:
(1)“三·八”妇女节:召开女干警座谈会(政治处、办公室);
(2)清明节:组织干警接受爱国主义教育(政治处、办公室);
(3)“五·一”国际劳动节或“五·四”青年节:举办一次全员健身活动(政治处、团支部、工会);
(4)“七·一”:举办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周年为主题的联欢会(院党总支、政治处、工会);
(5)“十·一”国庆节:举办以庆祝建国六十二周年为主题的硬笔书法展及摄影图片展(院党总支、政治处、工会);
(6)“八·一”建军节:召开复转军人座谈会(政治处、办公室)。
10、根据专项教育活动开展情况,适时组织警示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政治处、办公室)。
六、措施要求
1、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坚持做到先学、多学、深学,并承担为干警授课辅导任务,做学习上的领路人、带头人。
2、各科室和干警要结合各自实际,合理计划,统筹安排,正确处理工学矛盾,实现以干促学、以学促干的良性循环。
3、各承担组织任务的科室要严格落实有关规章制度,按要求组织人员、准备材料、布置会议场所,确保各项任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