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教育培训计划(4)

时间: 05-08 作者:周婷婷 栏目:工作计划

2、法律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物权法、行政法、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规则、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律师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最新司法解释等。

3、检察工作实务:网上办公、办案技术及网上综合事务管理、无纸化办公技能知识,办案程序、办案技能、法律文书制作、以案析理、理论研讨及相应业务素质的培养、岗位技能培训和练兵。

四、培训方式

采取参加上级院培训、各级党校培训和本院培训相结合,集中辅导与干警自学相结合,重点培训与经常性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一线业务干警为重点,开展培训和岗位练兵,通过组织检查、命题考试、业务比武、技能竞赛等形式督促学习,确保效果。

五、任务落实

1、第一季度,开展春训。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主,学习中纪委六次全会、各级政法工作会议、上级检察长会议及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等。定期在检察专线网发布学习资料,并通过展评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开设学习专栏、组织研讨、收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搞好思想政治理论学习。(政治处)

2、组织干警参加高检院、省市院年内以院领导班子成员和业务部门负责人为重点的检察官正规化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院举办的晋升高级检察官资格网络培训、自主选学和新进、新任、拟任人员的岗前培训等任职资格培训以及各项岗位练兵活动;检察官轮流讲学;积极开展业务工作检察官面对面交流评议;党组中心组和检委会定期组织集体学习;加强检察官对新进新任人员的实习带教。坚持个人自学、集中培训和远程教育并重,扩大教育培训的覆盖面,增强教育培训的成效。(政治处)

3、利用视频会议室,组织干警参加省院开设的法律知识及专家讲座。第二季度,组织全院干警进行法律基础知识(基础知识、新颁布或修订法律、新司法解释为内容)考试。(政治处、技术科)

4、2011年1月至2012年1月,组织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按照上级要求和部署,认真组织干警参加在线学习;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从7月开始,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和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开展活动,引导党员干警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政治处)

5、组织微机操作及网上办公办案培训,进一步提高无纸化办公水平和能力。(政治处、技术科)

6、加大司法考试管理和服务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司法考试脱产集中培训,积极参加上级院举办的司法考试考前辅导,组织有关干警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进一步提高司考通过率。(政治处)

7、继续鼓励干警参加高层次学历教育,支持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政治处)

8、深入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坚持“培训—练兵—考核”层进式训练机制,根据不同岗位、人员、业务特点,确定练兵的内容和方式。组织开展检察业务专题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着力提高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执法办案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信息化应用和舆情应对能力。大力开展岗位通用技能练兵比武,结合检察工作和检察人员岗位需要,积极开展检察文书规范化制作、信息化技术等岗位练兵。

(1)各科室根据工作性质、业务特点年内组织岗位练兵不少于两次;

(2)侦监科每季度组织一次析案明理现场会;

(3)公诉科每季度组织一次观摩庭活动;

(4)反贪局各科室、反渎局开展逐案解析活动;

(5)研究室组织开展二次理论研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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