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教育培训计划

时间: 05-08 作者:周婷婷 栏目:工作计划
检察院教育培训计划一:检察院教育培训计划

为落实好省市院的整体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我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又快又好发展,根据《2009-2012年大规模推进检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和《检察官培训条例》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此计划。

一、指导思想

2011年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院党组和上级院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官工作主题,以“提高干警素质、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宗旨,以增强培训的“实用性、有效性和针对性”为目标,继续大规模开展专项业务和岗位技能培训,继续强化司法考试考前培训,大力推进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使用,积极开展岗位技能练兵活动,为推动我院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大规模开展正规化分类培训,切实提高法律监督实战技能

(一)开展检察职业理想信念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紧密联系检察人员的思想工作实际,开展检察职业理想信念教育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使每名干警深刻领会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坚定献身检察、建功立业的崇高职业理想信念,自觉提高素质、提升能力。

(二)开展领导素能培训。以提高我市各级领导干部开拓创新、科学发展的意识与本领,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驾驭全局工作能力为目的,开展领导素能培训。年内市院将继续依托省院开展领导素能培训班,政治部培训处做好报名、联络、协调等相关工作。

(三)努力开展延伸式教学。培训中,不仅着眼于提高干警的法律素能,而且注重改善干警的文化结构,将教育内容向国学、时事政策、社会学、经济学、心理学等学科延伸,全面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

(四)开展专项业务培训和岗位技能培训。紧密结合检察实际,组织开展反贪、渎检、公诉、侦查监督、民行检察、监所检察、控申检察、预防职务犯罪等各项专业业务培训。适应检察业务发展需要,开展新法律、新司法解释以及经济、科技等综合知识专题培训和学习。该项培训由相关业务部门牵头主办,政治处培训处协办。

(五)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继续把岗位练兵、业务竞赛作为提高检察队伍业务素质的重要手段。根据不同业务和不同岗位工作实际,以业务对口形式科学确定岗位练兵主题目标、内容方法。充分发挥业务部门和优秀业务骨干的作用,坚持“传、帮、带”,“练、学、用”相结合。每名干警全年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其中集中培训不少于1周,重点抓好业务骨干的培训。

三、加快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按照上级院部署,积极参加选拔市级检察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加快完善专业人才库工作,积极培养检察理论人才、检察技术人才、检察管理人才等急需的其他人才。

发挥检察人才作用。继续鼓励和支持检察业务专家等检察人才开展重大检察课题攻关。进一步完善各种激励机制,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各类检察人才的应有作用。

广开就学渠道,动员和鼓励干警参加法律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习,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法律素养,优化干警队伍的文化结构。

四、继续大力开展司法考试培训辅导工作

加大司法考试培训组织工作力度。继续把司法考试培训组织工作作为今年教育培训的重点工作来抓,作为检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来抓。按照上级院要求,积极参加司法考试考前培训班,对45周岁以下的无法律资格的干警实行全日制封闭式集中培训。

五、有关措施

(一)改革培训方式。针对教育培训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适合我院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新方式,加快教育培训现代化、信息化发展步伐。在分析、调查培训需求的基础上,从各级各类检察人员的特点出发策划培训项目、培训课程,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