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工作计划(6)

时间: 05-07 作者:邓燕辉 栏目:工作计划

3.部署暑假“禁补”工作并开展督查;

4.印发《督导简报》;

5.组织督学、督导干部参加省、市培训学习;

6.开展督学责任区第三次随访督导;

7.配合组织省级示范性高中网络督导评估系列工作。

四季度:

1.组织对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建设的督导并召开专题会;

2.组织对民办学校、职业学校和中心幼儿园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组织对义务教育合格学校督导评估后的调研与督导;

3.组织督学责任区第四次随访督导;

4.组织对第十二批合格学校县级初评和市级督导评估验收;

5.印发《督导简报》;

6.组织对乡镇和县直单位建设教育强县年度考核并迎接全市建设教育强市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7.20xx年年度工作总结和专项评先评优。

澧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xx年1月26日


教育督导工作计划三:教育督导工作计划(1231字)

一、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

认真落实全省教育督导工作会议和省教育厅、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及督导评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精神,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性督查,强化问责与监督机制,督促三区一市政府抓紧时间查缺补漏,加快评估进程,颍泉区、颍东区、界首市限时于1月17日前完成自评工作,颍州区将开发区及属地省、市直学校纳入重新计算后于1月31日前完成自评工作,3月底完成市级复评工作并报省政府申请接受省级评估;指导太和县、县、阜南县、临泉县按照均衡发展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对照均衡发展主要指标,加大投入,加快实施进程,在全省定期向社会公布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公报中如实体现出各地努力程度和实际现状,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做好以党政干部教育工作考核为主的督政工作

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会同市委组织部按照省统一要求,继续开展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各县市区也应按照原定工作计划开展乡镇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督导评估结果要形成督导公告,向社会公布,在不断总结督政工作成功的做法和经验的基础上,巩固已取得的成绩,充分利用考核成果,营造更加优良的教育发展环境。积极引导有条件的县市区争创教育强县。

三、加强对落实中小学督学责任区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的指导与督查工作

在全面完成市县两级中小学督学责任区建设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的基础上,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机制为重点,注重督导工作实效,切实发挥督导作用。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建立与各县市区、开发区分局、市直学校督学联系制度,划分相应的督查区域,加强市县两级沟通,开展检查与指导工作。

上半年举办市级中小学督学责任区制度培训班,对全市教育督导干部和部分责任督学进行业务培训,县市区也应在上半年完成本地责任督学培训工作。

四、针对教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导工作

认真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暂行办法》精神,并针对社会关注的教师队伍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教育教学质量等热点、难点问题选择性地开展专项督导;根据年度教育工作需要及省教育厅要求开展相应的专项督导。同时继续做好“人民满意学校”创建验收、复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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