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工作计划(4)

时间: 05-07 作者:邓燕辉 栏目:工作计划

4.对各中小学 一校一标 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七、八月份

1.规范办学行为随机督查;

2.对中小学暑期校本培训情况进行随机督查。

九月份

1.组织秋学期开学工作检查;

2. 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示范区 创建迎评督查指导;

3.审核中小学学年度素质教育督导考核自评材料;

4.开展 法制宣传月 活动。

十月份

1. 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 创建迎评督查指导;

2.对申报市 省标教育技术装备先进校 材料评审通过的学校进行督查指导;

3.组织 夕阳红 法制宣传巡回宣讲。

十一月份

1.组织对初中进行综合督导评估;

2.配合市局对部分幼儿园进行综合督导评估;

3.做好 夕阳红 法制宣传总结工作。

十二月份

1.组织各类区级考核评估;

2.做好市政府对区政府年度绩效考核(教育部分)的迎评工作;

3.做好 学校精致管理年 总结工作;

4.组织开展 12.4 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5.总结全年工作,拟订下年工作计划。


教育督导工作计划二:教育督导工作计划(2568字)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和《湖南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的战略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教育强县总目标,全面贯彻国家《教育督导条例》,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夯实督学责任区工作平台,完善学校督导评估制度,提升教育督导工作质量,切实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积极开展教育督导实践创新与理论探索,有效地服务全县教育事业健康、稳定、科学发展。

二、重点工作

1.积极参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参加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时事政治学习,进一步提高督导人员的理论水平、政治素质与党性修养。坚持业务学习,优化知识结构。认真落实《湖南省教育督导人员行为规范》,完善督导评估责任制度,规范教育督导评估行为,维护和树立教育督导良好形象。

2.切实搞好建设教育强县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建设教育强县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制度,修订完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及省、市驻澧单位建设教育强县考核细则,落实县级领导联系学校和县直单位扶持学校制度,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教育强县决定”的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做好教育创强工作目标考核和迎市检工作,协助抓好平时调度和情况通报,力争市级考核创先进争优秀。

3.深入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夯实工作平台。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通知精神,继续认真落实《澧县督学责任区制度实施方案》(澧教通〔20xx〕84号),重新调整责任区督学和兼职督学人员,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与要求,落实专(兼)职责任督学在责任区驻点学校正式亮牌持证上岗,以《湖南省学校督导评价指南》为基本依据,紧紧围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这一中心,开展对学校管理、招生收费、课程开设、教育教学、师德师风、学生学习和课业负担及学校安全卫生、校纪校风等情况进行督导。全面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力求督学工作实行“月通报、年考核”,接受责任区学校和社会的监督,推广桂阳县、醴陵市、汉寿县督学责任区工作经验,突出督学责任区工作重点,让每所学校都有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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