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毕业论文工作计划(4)

时间: 04-28 作者:汪玮 栏目:工作计划

(2)命题的审核

毕业设计由各专业教研室组织指导教师命题,经教研室主任审核后,报学院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备案。

(3)命题的时间要求

经批准的命题,应在学生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的前一个月向学生公布。指导教师在实际指导过程中,原则上不得更改命题,如确需更改,应按命题的审核程序进行。

2、选题

毕业设计的选题应结合学生的能力和题目的要求,实行双向选择。召开毕业班会议公布命题和选题时,指导教师应当参加并负责解答题目的有关内容。同一个题目有多位选择、有些题目无人选择或选择同一指导教师的学生过多时,由教研室根据情况协调解决。学生一般在系部公布的命题范围内选题,也可以到社会有关单位找题目或根据自己的兴趣与特长自拟题目。自找或自拟题目者可以自选指导教师,得到指导教师认可,经教研室主任审核批准,报学院毕业设计领导小组备案。

五、指导教师职责:

1.充分发挥指导教师的作用是搞好毕业设计的关键,指导教师在毕业设计期间应切实负起责任,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编制毕业设计课题任务书

根据教学要求选择毕业设计课题,经遴选确定后,编制毕业设计任务书。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系主任审定后,下达给学生。任务书的内容包括目的、任务、日程安排以及主要参考文献。任务书经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定签字盖章后作为正式任务书,在学生进入毕业设计选题后发给学生。

(2)开题报告

指导学生作开题报告。组织好调研、软硬平台、实验、上机运算仿真等各项准备工作。

(3)审批学生方案

审批学生拟出的总体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及时检查计划的完成情况。发现学生因课题的份量或难度不当而过早完成或难以完成毕业设计的趋势,必须及时做出适当调整。

(4)指导查阅文献资料

指导学生查阅中、外文献资料,并布置学生笔译规定数量的外文文献资料;要求学生写出毕业设计的外文摘要和读书笔记。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译文和外文摘要的水平,均作为评分的依据之一。

(5)教书育人

指导过程中,坚持把培养人放在首位,贯彻因材施教原则,坚持教书育人,从思想上和业务上严格要求学生,以身作则,言传身教,把培养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学风贯穿毕业设计的全过程,指导教师必须将临场指导时间安排预先向学生公布。

(6)给出评价

负责督促检查学生的考勤情况;考察学生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和工作质量,写出评语,并参加答辩。答辩结束,将《毕业设计成绩评定表》和评语提交答辩委员会。

(7)学生外出毕业设计问题

联系在校外单位进行毕业设计的学生,必须有外单位的正式证明材料,内容包括:

1、课题来源和课题名称。

2、明确校外单位中级以上职称的指导人员。

3、在校外单位设计时间及安全保障。

4、回校参加答辩,本教研室安排一名兼职指导教师。

(8)协助处理学业与就业问题

重视和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妥善处理好毕业就业与教学的矛盾,努力减少和消除由于毕业就业对毕业设计的冲击和不利影响。

(9)各教师在毕业论文指导期间,每周至少一次集中所指导的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进展汇报,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分管教学的领导比准。

2.为了检查学生独立完成设计情况,督促学生全面完成毕业设计任务,教研室或系要进行中期检查,其检查结果可作为评分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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