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教活动制度建设计划
为切实做好全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度建设工作,贯彻《转发的通知》(永群组发〔20xx〕29号)精神,根据《双牌县人社局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这一主题,把制度建设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切实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个方面的问题,以制度机制固化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建设成果,使制度成为党员干部联系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真正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聚焦“四风”。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市九项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要求为切入点,紧扣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找准症结,抓紧修订完善已有制度,建立健全新的制度,通过对关键性制度的完善和突破,最大限度地堵塞滋生“四风”的漏洞。
(二)科学管用、简便易行。注重制度建设的实体性规范与保障性规范相结合,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的统一要求,紧密结合具体问题实际,加强调研论证,提出务实管用的措施和办法,防止内容繁杂、空洞无物,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能长期管用。
(三)有序衔接、系统整合。加强与中央和省、市、县委及有关部门已经下发和将要下发的有关制度衔接,防止和避免重复建制度。对同一领域、同一方面需要制定出台的制度尽量进行整合,能合并的合并,能联合制定的联合制定,不合实情该废止的废止。不搞多头发文、重复发文,以减少发文数量,提高发文质量。
(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需要什么制度就建立什么制度,什么制度紧要就抓紧建立什么制度,切实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盼。坚持经常抓、长期抓,严格党内生活锻炼,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提高密切联系群众的觉悟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形成促进党员干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长效机制。
三、主要任务
(一)认真梳理已有制度。对局系统的各项工作制度进行集中清理,认真研究论证审核,逐一甄别哪些应该长期坚持、哪些需要修订完善、哪些应该取消废止,列出制度梳理清单,作出重申、修改、废止、宣布失效等相应处理。(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结合“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任务,从反对形式主义、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享乐主义、反对奢靡之风、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最后一步路”问题、提高干部队伍执行力等七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经过前期调研,初步安排 项具体制度建设任务(任务计划、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见附表)。原则上要求制度建设要做到成熟一项,出台一项,实施一项。各项制度原则上应在今年9月底前制定出台;对需要与县委即将出台制度对接的,待县委相关制度文件印发后再对接制定。同时,按照分级分层同步推进的原则,督促指导局属各单位对应县委提出的制度建设任务,抓紧对已有的相关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有针对性地确定本单位制度建设的重点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
(三)加大制度执行力度。通过专项检查、集中检查、暗访抽查、信访受理等方式,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暗访抽查,每年年底进行一次集中检查,及时发现制度执行中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严查违规行为,对违反制度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顶风违纪的,从严从快处理,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格考核奖惩,把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全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责任部门:局监察室,局属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