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科技工作计划(3)
四、调优知识产权布局,做强科技金融实力
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通过宣传落实新调整的知识产权政策,引导企业优化专利申请结构,提升发明创造质量,增强专利运用和保护能力,力争全年新增发明专利授权1200件、pct国际专利申请110件,万人有效发明专利超50件。(责任部门: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开展重大招商项目知识产权风险预警,深化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服务,深入推进领军项目知识产权评议,继续加大企业专利保险工作推进力度,逐步建立健全园区专利运营运作机制和扶持政策。(责任部门:科技局、知识产权局)
推动知识产权工作国际化,联合人大苏研院、科教创新区管委会和教投公司,推动建设亚太知识产权研究院,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在国际技术转移方面加强合作,引入autm(北美大学技术转移经理人协会)培训课程,开展国际技术转移和rttp(注册技术转移经理人)认证培训。(责任部门: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科教创新区管委会、教投公司)
强化科技与金融对接,推进苏南科技企业股权路演中心平台建设,加快实现路演活动的全省化,吸引省内外更多创新创业项目落地,力争尽快打造成为华东地区知名创业服务路演平台。(责任部门:科技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加强与银行、保险、创投等机构合作,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完善投融资服务体系,进一步扩大园区风险补偿资金池规模,通过风险资金池和引导基金的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为科技企业解决投融资需求。(责任部门:科技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五、推进区域协同创新,深化国际科技合作
推进协同创新,充分调动大学、院所、企业等的积极性,促进科研平台开放共享,推动联合共建实验室、科研成果对接、联合培养人才,加快科研成果产业化步伐,确保全年新增合作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5家,建设各类政产学研联合体15家,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200项。(责任部门:科技局、科教创新区管委会、各科技载体、各街道)
进一步做好各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机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产业服务促进机构、开放实验室等的培育和争取工作,重点加大国家级研发机构、服务机构的争取力度,全力推进企业高水平研发机构建设,确保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有率稳步增长,其中内资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规上高企研发机构全覆盖。(责任部门:科技局、科教创新区管委会、各科技载体、各街道)
深化国际科技合作,依托冷泉港亚洲会议与中芬、中捷、中荷创新中心,与世界一流的研究机构及企业建立紧密型战略合作关系。办好第五届中国国际纳米技术产业论坛暨成果展、第三届纳米技术专家委员会等产业重大活动,持续提升园区科技创新的国际影响力。(责任部门:科技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科技载体)
进一步创新“纳米特派员”工作模式,推动“纳米特派员”与招商载体、区内企业加强互动交流,在引进省内外高校纳米资源、促进区域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责任部门:“纳米科技特派员”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科技局)
六、加快智慧城市建设,提升园区信息化水平
推进中新智慧城市战略合作,探索“双区互动”智慧城市建设模式,以科教创新区首期11平方公里为试点区域,积极推进“东方慧湖”规划建设;加强对新加坡等先进地区智慧城市建设的经验借鉴,推动中新专家在智慧交通、智慧教育等重点项目上的交流和研究。(责任部门:科技局、科教创新区管委会)
加快推进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深入贯彻落实信息化十二五规划,加快“四维、三库、九枢纽、三通”等规划落地及方案细化,推进法人、人口等基础数据库、智慧交通、智慧教育、智慧社区等重点项目建设,不断创新商务模式、政务模式和生产生活模式。(责任部门:科技局、各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