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3)
(9)、各种气瓶在存放和使用时,要距离明火10米以上,气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米,氧气瓶的减压器保证有安全阀,严防沾染油脂,且禁止和可燃气瓶同放一处;乙炔发生器保证有防止回火的装置,并要距离明火10米以上。
(10)、潜水泵保证有双重保护措施,即保护接电(接零)和安装漏电保护器,工作时严禁拉电缆或水管,周围30m以内水面禁止有人畜进入。
4、车辆运输及道口安全措施
(1)、参加本工程材料运输及其他用途的所有车辆,坚持经过车管部门验检合格才能投入经营,所有驾驶员做到持证上岗。
(2)、上班前先检查车辆的油、水、气和机械性能是否正常,严禁车辆带“病”工作。
(3)、车辆在工地内的行驶时速限制在20km以内,在公路上行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4)、自卸汽车严禁在车厢上空和附近有障碍物的地方卸料。
(5)、车辆经过道口(路口)时减速、观察,再行驶。
(6)、保持场内运输道路宽度足够,至少3.5米宽,平整畅通无积水。
5、消防安全措施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的法规和文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在易燃物品和易燃建筑物附近配备灭火器及消防水龙头和水管;饭堂或厨房与宿舍及办公室有足够的距离;禁止在宿舍内烧火取暖或使用电炉等高耗电的电器,以免发生意外。
(3)、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巡视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经常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和灭火应急疏散救护的演练。
(4)、根据施工生产防火安全的需要,合理布置消防通道和各种防火标志,消防通道应保持通畅,宽度不应小于3.5m。
(5)、油料、炸药、木材等常用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使用场所、仓库、做好严格的防火措施和相应的消防设施。严禁使用明火和吸烟。
(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回收、销毁建立有相应的防火消防措施和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保管。
6、边坡施工安全措施
(1)、严格按设计坡比自上而下逐层开挖,修削坡时要挖设简易的临时施工踏步,为作业人员提供站立的地方,边坡的上方及危险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标语,严禁在边坡上方和边坡中间堆放材料和机械设备,边坡下方尽量不堆放材料和停放机械设备,如确要堆放或停放时,也不要放置过夜或太长时间,防止万一边坡塌方时将材料和设备埋没。
(2)、夜晚和雨天不进行边坡施工。雨天时,派人员观察边坡的稳定情况,随时掌握情况,尽快处理问题。夜晚如有需要进行施工时,要必配有足够的照明,并安排专人对边坡实时进行监控。
(3)、在边坡顶边外约2米处挖设截水沟,将雨水往两边排放,减少雨水对边坡的冲刷。
(4)、边坡砌筑护坡时,先砌筑下部,当砌筑高度超过1.5米时,要搭设相应的施工架子。
(5)、护坡砌筑施工中,由于建筑材料是从下向上搬运,应尽量采取统一搬运,统一砌筑的方法施工,避免上下层同时作业,减少安全事故隐患。
(6)、严格控制护坡的日砌筑高度,每日砌筑高度不得超过2米。
(7)、根据实际情况,在边坡上方设置安全护栏,警示标志,防止边坡上方落物伤人。
7、爆破作业安全措施
(1)、爆破作业和爆破器材的采购、运输、贮存、加工和销毁严格遵照gb6722-2003及国家有关爆破安全管理的规定执行。
(2)、未经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质的人员严禁从事相应的爆破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