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变更申请书

时间: 03-04 作者:孙文倩 栏目:申请书
股东变更申请书一:变更股东申请书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本企业申请变更登记,承诺本申请书所填内容及所有提交的文件、证件是真实的、有效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承担因材料虚假所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如下:

序号

文件、证件名称

在对应栏内打钩

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

⒉股东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⒊股东会申请变更登记事项的决议。

⒋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⒌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及新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董事、监事、经理免职和任职文件。

⒍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及银行入款通知。

⒎新住所使用证明(含产权证明及租赁合同)等。

⒏股权转让合同。

⒐新股东的资格证明(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社团法人登记证、其他合法开业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⒑专项审批文件及许可证(复印件要登记机关核对原件)。

⒒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⒓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证件。

谨此确认。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填写须知:⒈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有关企业(公司)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本申请书每页注解说明;

⒉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开纸;

⒊所填内容不应涂改,如不慎错填,应在修改处加盖企业的印章或股东(多家投资的应加盖最大股东)的印章,如全部为自然人投资应由被委托人加盖印章或按手印。

⒋填写本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并使用钢笔、签字笔或毛笔填写或签字。

注意事项:1、变更公司(企业法人)名称的,应提交已核准的《名称预先核申请书》;

2、变更经营期限的,应根据档案记载提交相应的文件、证件;

3、变更股东、法定代表人,其股东属自然人在办理变更时,应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原法定代表人到登记机关办理签字手续;

4、如股东签字与档案材料不符,其股东应到场签字。

首问责任人审查情况:

经办人代号: 年 月 日

注:申请人应当按工商部门经办人提出要求补齐材料,如同一问题多次提出没补齐,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来递交申请材料并说明情况

委 托 书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公司股东会于200 年 月 日作出的决议,现委托

作为申请人,代理 有限

公司向你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请予受理。

股东盖章、签字:

(并盖公司印章)

二00   年   月   日


股东变更申请书二:公司股东变更申请书(1745字)

注:1、申请变更登记事项只填申请变更的内容。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2、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 请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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