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党员发展计划(3)
(三)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安宁区2015年发展党员指导计划发展人数,全面衡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要建立党员发展质量保证体系,对发展对象,一定要进行全面综合考察,要注意考察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思想政治素质和一贯表现,特别是在关键时期的表现。严格党员发展程序,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民主公开制度,增强考察结论的可信度和发展工作的透明度。
为进一步推进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的工作。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于贯彻落实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方面,建立健全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制度,党员以及群团组织积极向各党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6名,扩大入党积极分子后备人选队伍。明确了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责任,党支部对每一名入党积极分子都制定切实可行的培养教育计划,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同时还建立了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档案,党支部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局党委根据《入党教材(xx年修订本)》为主要培训教材,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
二、在发展党员宏观管理方面,明确了各级党支部要对发展党员工作实行计划管理,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计划性。局党委在调查研究和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对党员队伍建设状况进行分析,根据需要提出发展党员工作宏观指导意见,逐级传达到基层党组织。基层各党支部根据入党积极分子的成熟程度,向局党委报送本支部下一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局党委对党支部报送的计划进行严格审核,对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进行综合协调,防止发展党员数量大起大落,实现均衡发展。
三、在履行发展党员程序方面,建立健全了发展党员票决制。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党员转正时,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同时对在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对在培养考察和政审等工作中不细致,不认真或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程序造成“带病入党”的,局党委要追究党员所在党支部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xx年发展党员情况和xx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xx年党员转正一人,发展预备党员2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人。xx年计划党员转正2人,发展预备党员2人,培养入党积极分子6-8人。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全面坚持和正确把握新时期党员标准,着眼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努力提高发展党员质量,着力改善党员队伍结构,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增强党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为开创三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