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党员发展计划(2)

时间: 03-03 作者:魏志 栏目:工作计划

三、主要措施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紧紧围绕市委发展党员工作要求和全区组织工作要点,切实做好发展党员各环节工作。

(一)坚持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突出先进性,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不同群体、行业、岗位的特点,紧密联系实际,从思想政治、能力素质、道德品行、现实表现等方面研究制定党员具体标准。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

(二)打好基础,大力实施源头培育工程。各级党组织要继续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从源头上保障党员发展质量,要保持规模适度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要从不同群体、不同行业入党积极分子的特点出发,开展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懂得党的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

(三)突出重点,着力强化党员发展中的薄弱环节。要把发展工人、青年知识分子群体、各类人才和生产工作一线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针对社区、“两新”组织青年入党积极分子较少的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切实解决发展党员不平衡的问题。在涉农社区,要及时把优秀涉农社区干部、返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务工经商人员、致富能手吸收到党内来,注重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在城市社区,要重点在社区工作人员、共青团员和各类社区志愿者队伍中发展党员;在“两新”组织中,要重视在生产一线职工、专业技术骨干及经营管理人员中发展党员,积极稳妥做好在出资人中发展党员工作,注重把生产经营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生产经营骨干;在教育卫生科研行业,要注重吸收那些党性观念强、业务水平高、爱岗敬业的优秀分子入党。

(四)严格把关,努力提高党员发展工作质量。要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条件,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程序,认真落实发展党员预审制、公示制、责任追究制度,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真正做到不考察的不发展、不政审的不发展、不谈话的不发展、不公示的不发展、不票决的不发展、不培训的不发展、材料不齐全的不发展。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不坚持党员标准、不履行入党手续以及制假造假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肃处理,防止“带病入党”。强化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党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从巩固和加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要注重加强对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的业务培训,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党(工)委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做到责任到人、职责明确。要按照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在认真总结2013年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分析党员队伍结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结构,结合各自实际,研究制定2015年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严肃认真、扎实有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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