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神圣不可触犯的。他是正义之火,是光明战士,是慈祥的老人,还是严厉的智者。有了法律的保障,我们的社会才得以和谐稳定的发展。因此,我们要做一个知法、懂法、用法的人。然而,在社层上不法分子却屡见不鲜。
有一天,我在家里看电视,又看到了这样一则新闻:一个小偷干了一会儿时候,就偷到了几十万元,他高兴得不得了。过了几天,他又偷人家的钱包,却被一个人拦住了,这个好心人看他年纪轻轻,便对他说:“小伙子,你母亲把你培养成为国家的栋梁之才,如果她知道你干这种偷偷摸摸的事,她肯定会伤心欲绝的。”可是这个人却不屑一顾,反而用随身带的刀子把这个人给杀害了,然后逃之夭夭。当我看完这条新闻,心中对那好心人的遭遇而感到伤心,对那个小偷的行为而感到气愤,你这个小偷知道吗?你这么干,不仅不会变成有很多银宝的大阔老,还会终生坐牢的,这位好心人那么热心的帮助你,想让你该邪归正,你不仅不听,反而将他给杀死了。也许,你为偷得的钱而欢喜,为逃脱罪行而坦然。这对你是件好事,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将永远战胜邪恶,到后来你将被判死刑怎么办?那时侯,又有谁会为你而辩护?,我想,即使是你的老母亲当她看到这一个不孝之子时,也不会上前去帮一把的。小伙子,你这么大了,还干这样的傻事,你不觉得你愚昧透顶吗?
我想:社会上像干这坏事的人大有人在,他们或偷或枪或骗或烧或杀,有的甚至是忘记了历史上可耻的“虎门硝烟”事件,干起贩卖毒品的勾当等等。这些人都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12月4日就是法制宣传日了,在那时,我想向全世界人民说:“你们要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一定不要干坏事哟!
我从《温州晚报》上看到一则新闻《18万现金完璧归“朱”》,上面说的是朱先生打算到永嘉欧北买房子,于是叫了一辆车去安澜亭码头乘船,没想到把放在箱子里的18万现金落在那出租车后备箱里,朱先生非常着急,就在这时候运管处的人打来电话说:“您好,您是朱先生吧,有人拣到了您丢失的18万元。”听到这个好消息,朱先生赶紧去运管处领钱。原来,出租车实际金阿南先生去车后备箱拿油桐的时候,发现了这个箱子,并还给失主。金阿南现在已经50岁了,看到乘客什么东西丢落在车上都会主动还给失主。
我想,朱先生发现自己的丢失,幸亏出租车司机金阿南发现了钱。及时还给失主。金阿南先生是一位出租司机,非常辛苦,钱也攒得不多,但他没有把钱拿给自己,他这样做不仅仅是朴实无华的举动,而且是良好品德的表现,如果我们大家都像金阿南先生一样,我们的家园就更加美好、文明、和-谐。
吃好晚饭,我打开电视机,电视里正在放新闻联播,我顿时乏味无比,我刚要换台,有一则新闻吸引了我。新闻内容:在地铁站附近有2为年轻男子,他们头上戴着灰色头盔,手里拿着木棍,看到有一个在人在地铁旁走,这两位年轻男子坐过去就打。过了几天,又有一个人去那里,结果又被打了一顿,事后,有人就报警了,警察赶到后,两名男子被带到了警局。看到这里,我就想对这两位男子说:“现在是法治社会,不能用武力来解决问题,改过还来得及。”后面一则也吸引了我,是讲一个人不小心掉进了河里,差点被水冲走,千钧一发时是一个年轻男子救了他。他对年轻男子感激不尽。这是个见义勇为的故事,我很受启发,如我遇到这种事的话,我也一定会奋不顾身地帮助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