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申请书(4)

时间: 03-20 作者:马泉印 栏目:申请书

被异议人地址:香港德辅道中173号南丰大厦1708室

邮政编码:

被异议人代理组织名称:

异议人名称:佛山市索尔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异议人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颜峰大道二村路段

邮政编码:528000

联系人:祝明建

电话(含地区号):0757-85552692

传真(含地区号):0757-81185070

异议人代理组织名称:

异议请求和事实依据:见下页

异议人章戳(签字): 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异议请求:

异议人对被异议人在第9类“电缆;电线;电线识别线;电报线;电源材料(电线、电缆);电话线;同轴电缆;绝缘铜线”等商品上申请注册,并经贵局初步审定,刊登在第1238期商标公告上的第7506168号“索尔”商标(以下称被异议商标)提出异议,并请求不予核准注册被异议商标。

事实依据:

一、被异议商标和异议人的注册商标相同且二者国际分类号相同,被异议商标依法不应核准注册。

异议人的文字商标“索尔”(以下称异议人商标)于20xx年9月21日被贵局核准注册并公告,注册号为3265842,国际分类号为第9类,商品服务列表为防盗报警器;“家用遥控器;车辆用收音机;教学仪器;电视机”等,至今该商标仍有效。

被异议商标也为文字商标,文字内容和异议人商标完全相同;被异议商标的国际分类号和异议人商标的国际分类号相同,均为第9类;

二、异议人简介。

异议人成立于20xx年6月24日,在佛山市南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科技企业,20xx年通过了年检,至今合法有效。

而被异议人成立于20xx年6月2日,在香港特区政府公司注册处注册登记,比起异议人晚了4年。

三、异议人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

异议人在电子行业经营多年,异议人电子产品多达十几种,连锁店遍及全国各地,从而异议人商标在电子行业同行中具有较高知名度。

四、被异议商标对异议人商标的损害。

被异议商标的使用容易引起消费者的误认,即引起消费者对产品来源产生误认,消费者误认为被异议人和异议人存在一定所属关系,本着对异议人产品品质的信任而误购,使消费者利益受损,使异议人合法权益受损。

鉴于以上事实,异议人认为根据商标法有关规定,被异议商标不应核准注册。

异议人保留依法于三个月内提供补充材料的权利。

异议人:佛山市索尔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 日


商标异议申请书三:商标异议申请书(306字)

被异议商标:

类别:

初步审定号:

初步审定公告期:

初步审定公告日期:

被异议人名称:

被异议人地址:

邮政编码:

被异议人代理组织名称:

异议人名称:

异议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含地区号):

传真(含地区号):

异议人代理组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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