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环境监察计划(3)
20xx年度,全区环境监察工作要紧紧围绕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和青奥会环境安全保障的总体目标,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环境问题重心,加强环境监管,确保全区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水平,现根据《环境监察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全区环境监察工作实际,特制订20xx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以加强环境监察队伍管理,提高环境执法能力为主线,紧紧围绕江宁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为重点任务,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加大环境执法力度,遏制环境违法行为,防范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维护环境安全,促进江宁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强化扬尘污染监管,确保全区90%以上施工工地扬尘控制标准;
2、加强工业企业监管,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确保全年移送违法案件不少于180件;
3、扎实做好12345、12369等信访件的办理工作,无群访、集体事件,确保调处满意度达90%,投诉办结率达100%;
4、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全区排污费征收解缴入库达2600万元;
5、完成“三高二低”、“突出环境问题集中整治”任务;6、整治餐饮油烟企业不少于50家;
7、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和施工噪声管理;
8、维护全区环境安全,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环境污染事件。
三、工作要求
(一)扬尘管理
1、负责扬尘办日常工作;
2、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落实《江宁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精神;
3、扬尘控制区占建成区面积90%以上;
4、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群众和舆论监督。
(二)综合稽查
1、配合做好行政处罚案件及环境信访案件的后督查工作;
2、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各项专项行动,开展定向专项行动。
(三)现场监察
1、加大环境监察执法力度,国控重点污染源、涉重企业、电镀行业现场监察频次全年不少于12次、重点减排企业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1次,区属重点污染源、环境风险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每季度监察不少于1次,夜间、节假日现场监察每月不少于2次;
2、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环境监察机构内部,环境监察机构同其他执法部门、司法机关、监察部门的配合与协作,重点配合好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无证无照“黑加工点”;
3、加强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监管,配合做好“三同时”项目验收工作;
4、完成年度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安装任务;
5、配合污防科完成燃煤锅炉淘汰与改造工程、工业废气治理项目、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工程和年度太湖水污染治理项目;
6、推进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整治餐饮企业50家;
7、完善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扎实做好日常监察工作和节假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及时有效处置环境污染问题;
8、严格夜间施工审批和施工噪声管理,确保夜间违法施工噪声扰民投诉量同比有所下降,区域环境噪声达到功能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