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计划(3)
(5)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资产评估结果确认及资产折股方案的确认,土地管理部门对土地评估结果的确认
(6)准备文件
安徽xx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基本完成后,向市体改办提出正式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包括:
1、安徽xx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申请书;
2、主管部门同意公司设立意见书;
3、安徽xx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4、安徽xx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书;
5、安徽xx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6、安徽xx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7、安徽xx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金运作可行性研究报告;
8、安徽xx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
9、安徽xx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确认书;
10、安徽xx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评估报告书;
11、安徽xx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评估确认书;
12、安徽xx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货币出资验资证明;
13、安徽xx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立项批准书;
14、安徽xx环保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三年财务审计及未来一年业绩预测报告。
以全额货币发起设立的,可免报上述第8、9、10、11项文件和第14项中年财务审计报告。
合肥市体改办初核后出具意见转报安徽省体改办审批。
(7)召开创立大会,选董事会和监事会
安徽省体改对上述有关材料进行审查论证,如无问题获得省政府同意股份公司成立的批文,公司组织召开创立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
(8)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安徽xx环保能源科技股份公司成立,颁发营业执照
在创立大会召开后30天内,安徽xx环保能源科技股份公司组织向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报送省政府或中央主管部门批准设立股份公司的文件、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工商局在30日内作出决定,获得营业执照。
第二部分 尽职调查与辅导
保荐机构应当与拟上市公司签订保荐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内报发行人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备案。辅导期内,保荐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负责对公司进行尽职调查、问题诊断、证券市场知识培训,帮助公司完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辅导工作完成后,应由拟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进行辅导验收。
在取得营业执照之后,安徽xx环保能源科技股份公司依法成立,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股票发行申请前,均须由具有主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进行辅导,辅导期限一年。
辅导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安徽xx环保能源科技股份公司设立及其历次演变的合法性、有效性;
2、安徽xx环保能源科技股份公司人事、财务、资产及供、产、销系统独立完整性;
3、对安徽xx环保能源科技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或其法人代表)进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4、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实现规范运作;
5、依照安徽xx环保能源科技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6、建立健全公司决策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实现有效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