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党建工作计划
时间: 02-23
作者:刘星
栏目:工作计划
篇一:范县人民法院2011年党建工作计划
2011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的关键年。我院机关党委在县委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抓党建促队建”的工作思路,使机关党建工作始终走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为完成法院中心工作服务、为范县工作大局服务。现结合法院实际,制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总体部署,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紧紧围绕法院的审判工作如何为“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保中央方针政策落实,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本领。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达到自身建设好、履行职责好、制度落实好、工作作风好、发挥作用好的“五个好”目标要求,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成为全市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典型示范单位。主要目标是:
(一)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以党员为骨干的干部队伍思想素质进一步提高,党组织服务推动机关各项业务工作协调、健康发展的举措进一步优化,机关管理和机关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机关党群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工作特色更加鲜明。
(二)机关党务工作者队伍素质进一步优化。机关党务工作者学历比例进一步优化,个人素质明显提高。形成一支政治素质好、全院干警公认、具有奉献精神和协作意识的党务工作者队伍。
(三)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探索建立一整套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党建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基本要求
(一)要深入学习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发扬优良传统。
(二)要在党建工作中立足于“创”,突出于“新”,针对党建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抓谋划、抓载体、抓典型、抓亮点,强化对党建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克服只注重完成任务而没有特色的情况,做到有基础、有创新、有提高。
(三)要把党建工作和法院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党建工作要融入法院改革发展的大局,改变就党建抓党建,只抓党建不顾现实工作的做法,使党建工作与法院其它工作融为一体,做到思想、目标任务、行动三同步,提升创造力、凝聚力。
四、主要内容与工作重点
(一)坚持理论武装党员头脑。过好每月一次的党支部组织生活,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 “一个决定、四个配套文件”的学习,深刻理解和把握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组织生活做到有主题、有记录、有总结,形成党支部抓措施落实、机关党委抓监督检查的良好格局。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不断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各项任务上来。定期邀请党建专家或知名学者、教授到我院举办党建专题讲座、讲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前沿理论。联合院纪检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月”活动,提高干警党性修养。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法院系统党的理论知识竞赛,用竞赛的方式加深和巩固理论学习成果。进一步深化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抓好2—3个创建活动先进典型经验的总结和宣传工作,巩固创建成果,发挥先进典型在机关党建工作中的示范、引导和辐射作用。
2011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开创机关党建工作新局面的关键年。我院机关党委在县委和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抓党建促队建”的工作思路,使机关党建工作始终走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前头,为完成法院中心工作服务、为范县工作大局服务。现结合法院实际,制定如下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总体部署,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紧紧围绕法院的审判工作如何为“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保中央方针政策落实,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机关党建工作,增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本领。
二、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是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达到自身建设好、履行职责好、制度落实好、工作作风好、发挥作用好的“五个好”目标要求,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成为全市创建“学习型机关”的典型示范单位。主要目标是:
(一)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以党员为骨干的干部队伍思想素质进一步提高,党组织服务推动机关各项业务工作协调、健康发展的举措进一步优化,机关管理和机关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以党组织为核心的机关党群组织体系不断健全,工作特色更加鲜明。
(二)机关党务工作者队伍素质进一步优化。机关党务工作者学历比例进一步优化,个人素质明显提高。形成一支政治素质好、全院干警公认、具有奉献精神和协作意识的党务工作者队伍。
(三)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探索建立一整套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党建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努力实现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用制度管人管事。
三、基本要求
(一)要深入学习和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九届十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增强党性观念,发扬优良传统。
(二)要在党建工作中立足于“创”,突出于“新”,针对党建实践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抓谋划、抓载体、抓典型、抓亮点,强化对党建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克服只注重完成任务而没有特色的情况,做到有基础、有创新、有提高。
(三)要把党建工作和法院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党建工作要融入法院改革发展的大局,改变就党建抓党建,只抓党建不顾现实工作的做法,使党建工作与法院其它工作融为一体,做到思想、目标任务、行动三同步,提升创造力、凝聚力。
四、主要内容与工作重点
(一)坚持理论武装党员头脑。过好每月一次的党支部组织生活,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 “一个决定、四个配套文件”的学习,深刻理解和把握提出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工作部署,组织生活做到有主题、有记录、有总结,形成党支部抓措施落实、机关党委抓监督检查的良好格局。紧密联系法院工作实际,学以致用、用以促学,不断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各项任务上来。定期邀请党建专家或知名学者、教授到我院举办党建专题讲座、讲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等前沿理论。联合院纪检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党风廉政月”活动,提高干警党性修养。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法院系统党的理论知识竞赛,用竞赛的方式加深和巩固理论学习成果。进一步深化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抓好2—3个创建活动先进典型经验的总结和宣传工作,巩固创建成果,发挥先进典型在机关党建工作中的示范、引导和辐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