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组织部门要把法治镇创建成效作为检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列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晋职晋级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法治镇创建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村(社区)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职,读职引发影响创建工作的重大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和一票否决,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