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资格预审申请书(3)

时间: 01-04 作者:甘沁洁 栏目:申请书

6.以联合体名义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成员,不得独立参加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并自动认为资格预审合格。在下文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日期前重新组合的联合体,如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由招标人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接受。

7.以合格的分包人分包本工程某一具体部分为基础参与资格预审并获通过的公司,在改变所列明的分包人或分包工程范围前,必须征得招标人的批准,否则,他们资格预审的结果将自动失效。

四.申请书递交

1.申请人提供的全部资料必须准确详细,以便招标人能作出有依据的和客观的判断。如果是应招标人要求,申请人对所呈申请书内容的澄清将作为申请书的内容进行评估。招标人鼓励申请人将他自认为有助于进一步说明其实力和能力的资料以补充页形式随申请书一道递交,诸如申请人在某一领域或方面的特别专长,只要能够被恰当证实且对本工程有益,将会被招标人在评估时予以肯定。

2.申请人的资格预审合格后,即可获得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鉴于中标人只能有一个并出于保护各个申请人的利益考虑,如果资审合格的公司的数量大大超过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起码数量时,招标人将保留选择进一步评估的方式的权力,以从中择优选出数量恰当的合格申请人。

3.本资格预审的合法语言文字为中文,如果有任何资审文件的原始资料为其他语言文字,申请人须在原始文件后附上经权威翻译机构核准的中文翻译件。

五.资格评审

(一). 评审委员会成员组成:

(二). 评审内容:

(三). 评审方法

(四). 评审过程记录和评审报告备案

六.通知和确认

招标人将在 年 月 日前将资审结果通知所有申请人(如时间有变动,以招标人另行通知为准),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的名单将同时公布;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以传真或挂号邮递方式按上文写明的招标人地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通知。招标人将随后以书面方式通知获得投标资格的申请人领取或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等事宜。

七.附件清单

1.附表1 资格预审必要条件标准

2.附表2 资格预审附加条件标准

3.附录a 主要工程项目

附注:附表1和附表2所列的条件标准仅供参考,招标人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时,可以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以及招标人考察的重点酌情增减,但所列条件标准务必与资格预审合格条件一章中第一节的文字内容相一致。

附表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附注

有效营业执照 详见合格条件1.1

资质等级 详见合格条件1.1

拟任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详见合格条件1.4

注册资本金 详见合格条件1.1

固定资产 详见合格条件1.6

流动资金 详见合格条件1.6

质量保证体系 详见合格条件1.1

环境保护体系 详见合格条件1.1

履约历史 详见合格条件1.8

荣誉奖项 详见合格条件1.9

分包 详见合格条件1.5

附表2 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附注

近五年同类工程施工经历 详见合格条件1.2

拟用技术管理人员结构 详见合格条件1.4

机械设备 详见合格条件1.3

安全文明施工 详见合格条件1.2

总体财务状况 详见合格条件1.6

净资产总值 详见合格条件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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