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实施计划(9)

时间: 01-31 作者:梁远龙 栏目:工作计划

(五)加强对全民健身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平面媒体及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开办专栏,举办讲座,普及知识,提高市民科学健身素养。借助“全民健身日”、重大体育赛事及各种体育活动加强宣传,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开展“终身体育”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和参加体育健身的社会风尚。市各主流媒体要安排专门时段、有关版面宣传、普及全民健身活动的节目和内容。

五、组织实施

本实施计划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市文体旅游局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施行。各区人民政府和新区管委会要依照本实施计划,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并由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各级体育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各区体育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国家《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和本实施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对为全民健身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四:北京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7327字)

全民健身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活幸福,是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发展本市全民健身事业,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提高北京市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加快国际体育中心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1〕5号),结合本市全民健身发展特点,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的要求,坚持体育事业公益性,逐步完善符合市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建设国际体育中心城市,保障市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合法权益,促进全民健身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市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和文明进步。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并长期保持,身体素质明显提高,初步形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

(一)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世界发达国家水平并长期保持。市民体育健身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体育健身成为市民普遍的生活方式。每周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达到中等以上锻炼强度的人数比例长期保持不低于49%。学生在校期间每天至少参加1小时的体育锻炼活动。老年人、残疾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不断提高。

(二)市民体质明显提高。市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率为95%,优秀率为25%;在校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为90%以上,优秀率为20%,耐力、力量、速度等体能素质明显提高。

(三)城乡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不断增加。各类体育场地达到1.25万个,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1平方米。在全市100%的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建有体育设施;100%的区县建有一个多功能全民健身体育中心;50%具备建设条件的城市公园、郊野公园建有健身场地设施;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率达到70%;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各类体育设施的开放率和利用率有较大提高;形成各级各类体育设施布局合理、互为补充、覆盖面广、普惠性强的网络化格局。

为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