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人大代表活动计划(2)
一、加强代表学习培训,提高履职能力
(一)学习时政理论。组织代表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进一步领会精神实质,明确政治方向,把握主题主线,坚定服务科学发展的信心和决心,提高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工作的总体部署上来。
(二)学习法律法规。组织代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 代表法》 、《 组织法》 、《 监督法》 、《 浙江省乡镇人大主席团条例》 等法律法规;学习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的决定,强化代表意识、群众观念和法律意识、大局意识,激发履职热情。组织开展2次以上代表小组集体学习,开展专题研讨交流等,增强学习效果,积极引导代表进行自学。结合检查、视察活动,学习环保法、土地法、农业法、水利法等相关专业法律知识,提高代表履职的法制水准,监督法律法规在本地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新当选代表的培训,针对新代表对如何履行代表职务还缺乏知识和经验的实际,组织代表进行履职基本知识培训。以履职实务为主,选准培训内容,科学制订培训计划,创新培训形式,注重培训实效。
二、推进代表活动制度化、规范化,提升活动实效
(一)坚持代表活动制度化。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十二五”规划攻坚克难的总体要求,突出重点,服务大局,推动发展,增强实效,围绕本市、本镇实际,着眼大局突出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一年组织代表活动不少于4次, 做到“五个有”,即全年活动有计划,明确每次活动的时间安排和内容形式;每次活动有内容,每次活动要主题明确,内容充实,做到有的放矢;活动过程有记录,指派专人对每次活动情况在《 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记录本》 上进行认真记录,于年终统一上交市代表工委;活动结束有小结,每次活动后要及时总结,形成材料,并以代表闭会期间的建议或意见的形式上报;活动成效有追踪,通过检查、回访等形式,使代表活动真正落到实处。活动结束后,形成专题报告送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对于代表提出需要由市级有关部门重视的问题,整理成文,由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以《 代表意见》 的形式,印送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对需要由市级有关部门解决的问题,引导代表提出闭会期间的建议、批评和意见,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交有关机关和组织办理。
(二)丰富代表活动的形式。以深化代表工作内涵、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为导向,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实效。积极参加全市乡镇、街道代表中心组、代表小组工作交流活动。结合建议督办工作,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进部门等活动,推广督办建议办理工作代表合议制,督促办理质量的提高。结合本地实际,组织代表以各种形式向选区报告履职情况,接受监督。
(三)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组织代表开展联系选区群众的活动,创新联系形式,丰富联系内容,增强联系效果。增强代表与选民的沟通,使选民了解代表工作,代表充分听取选民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着力提高代表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记好履职档案,积极开展调研和选民走访周活动,积极反映民意,为选民代言,写好议案建议,自觉接受选民监督和批评。充分发挥代表威信高、群众基础好的特点,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工作,攻克热点、难点问题,为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为社会和谐,事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并做好信访、陪访工作。
三、加强为代表服务,为代表依法履搭好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