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所有权协议书
时间: 12-18
作者:崔寒珑
栏目:信函
甲方:北京有限公司
乙方:北京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为正常开展工作,以甲方名义购买的汽车(车型:,车号为京),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该车辆虽登记为甲方所有,但实际所有权归乙方。乙方应依法享受车辆所有权人的权利,承担车辆所有权人的义务。
二、购车的一切费用由实际所有权人乙方支付。
三、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购车提供相关资料。
四、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法律法规,如出现任何违规、事故及肇事行为,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积极配合甲方应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用车期间应保证驾驶员及车上人员人身安全,如发生交通意外造成的就医费用由乙方自负,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如遇紧急情况需甲方垫付,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帐户中划款。乙方用车期间不得将车私自借予他人使用,如因他人使用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乙方在车辆使用过程中应按期办理车辆保养、车辆保险及年检等车务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七、乙方在车辆使用过程中负担全部燃油费、维修保养费、过路过桥费、车船税等费用。
八、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九、凡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可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能的,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车辆使用期限为壹年。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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