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车辆不过户协议书

时间: 12-12 作者:黄天 栏目:信函

甲方(转让方):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1、甲方将自有车辆牌型号车(车号:发动机号:车架号:)一辆(包括其他物件有:)转让给乙方,该转让自年月日起生效。

2、因转让车辆为旧机动车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乙方对该车外观及内在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

3、双方商定该车暂不办理过户手续,当条件成熟时,需办理过户手续时,甲方应尽配合义务,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双方是否过户不影响本协议效力。

4、自转让生效之日前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违章罚款、养路费等行政规费等均由甲方承担;自转让生效之日后,该车的所有权及一切权益、风险等均归乙方承受,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养路费等行政规费、保险费、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均由乙方单独承担,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5、车辆转让后,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养路费、交通违章罚款等费用,如因未按时交纳而致使甲方垫付上述费用及承担罚款和诉讼费等,乙方应立即偿还甲方垫付费用及罚款、诉讼费。

6、如在该车转让后,乙方转卖该车,此后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甲方无关。

7、如双方发生争议,可起诉,按就近原则处理。

8、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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