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假安全协议书

时间: 12-15 作者:吴凯西 栏目:信函

为明确学校和学生在假期间的安全责任与义务,保障学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的稳定,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特拟订如下安全责任书。经学校授权,本安全责任书由学校保卫科与学生签订。

一、学生在学校宣布放假后,应及时告知家长学校放假及收假时间,让家长与保卫科老师取得联系后,学生本人在保卫科签字后方可离校回家。家长未和保卫科取得联系的学生不得自行离开学校。学生在放假期间发生人身、财产损害事件,且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二、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应严格遵守《巴中商业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及学校其他各项外出离校的安全管理规定,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并向学校做出安全承诺;

三、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并给学校及他人造成人身财产损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学生要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规定发生交通事故或出现其他意外事件,造成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五、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在校外发生违法犯罪、扰乱社会治安行为的,责任自负;

六、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不得私自到水塘、河流、水库、湖泊等地游玩,由此造成人身伤亡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八、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要爱护公共设施和设备。损坏或故意损坏公物的,责任自负;

九、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如因个人保管不善的原因造成损失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十、学生在假期离校期间,由于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因学生本人或他人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事故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学生在放假收假时若不按时返校所造成学生本人或他人的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由学生本人及当事人负责。

十二、此安全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三、此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学生本人、学校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学校(盖章):巴中商业职业技术学校

班级: 学生签字:

家长电话:

家长是否知晓放假及收假时间:

家长是否知晓学生假期的安全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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