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报检代理协议书

时间: 12-14 作者:许妙洋 栏目:信函

甲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运输/报关部代理有限公司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报关、报检业务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需提供正确的报关资料给乙方,如遇到赶船期急单,甲方需预先通知乙方。单证交接费用由甲方负担。

二.乙方收到甲方的报关资料时,及时审核有关单据结合有关的船期及时呈交海关有关部门审批,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单证制作错误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有不明之处及时向甲方反映,急需补充的单据甲方应及时提供。

三.乙方必须在报关出口日期10-14天内退回核销单给甲方。

四.乙方代甲方办理货物报关、报检收取费用如下:

(1)报关费RMBXXX元/票(含退税RMBXX元,码头纸RMBXX元)超过五项货名每份单加收打单费加收RMBXX元。

(2)海关验货、吸柜、拆柜费实报实销,按实际查验柜量¥10元/个收取查验费。每票不超过¥XXX元。

(3)换证代理费RMBXX元/票其它实报实销。

五.当月的代理报关费及其它费用,于次月五日前核对清楚并提供税务发票给甲方于次月十日前结清。

六.该协议经双方盖章签名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未尽事宜双方再商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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