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目标责任书

时间: 10-27 作者:谭鹏源 栏目:信函

为贯彻落实省、市治超工作会议的精神,牢固树立“抓治超就是抓发展、抓治超就是惠民生、抓治超就是创环境”的理念,坚持“政府主抓、依法治理、源头监管、严格执法、责任倒查、奖惩并举、科技引领、舆论先行”的工作方法,以实施《**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货运驾驶人非法超限超载办法》为重点,确保各成员单位切实履行治超职责,不断巩固和扩大治超工作成果,建立长效的治理机制,为我县“六条路径”战略的实施创建安全、畅通、快捷的公路通行环境,特签订本目标责任书。

主要目标任务:

一、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负责国省干线公路辖区内非法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02%以下,55吨以上非法超限超载率控制在0.02‰以下。

二、治超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信息畅通、信息报送及时,具体要求达到五有标准(有场所、有队伍、有车辆、有制度、有经费)。

三、宣传学习、贯彻落实《**省治理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和货运驾驶人非法超限超载办法》(晋政办发【20XX】5号)。

四、清理非法改装企业,取缔不具备生产经营资格的非法改装企业。

五、吊销违法汽车改装企业的证照,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会同有关部门,规范公路沿线煤场、石灰厂、矿山、棕钢玉厂等管理。

七、规范执法。无公路“三乱”现象,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无中央、省、市主要媒体曝光事件。

八、坚决取缔非法生产、改装、维修车辆企业和非法储(售)煤场等货源站场。

九、对已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车辆改装”项目,但未列入公告管理的企业,依法限期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十、对非法兼营车辆改装活动的汽配厂、维修点等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

十一、对于非法改装车辆现象严重的单位或企业,会同经信局、质监局等有关部门组织专项整治,坚决取缔汽车非法改装企业。

十二、取缔无证储煤场,非法采沙、采石料场等非法货运源头。

十三、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县政府将对上述内容以百分制形式进行考核打分,奖优罚劣,并进行责任追究。

二〇一四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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