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施工安全责任书

时间: 10-23 作者:郝义俊 栏目:信函

甲方:xxxx

乙方:x

为深入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结合我工地实际情况,完善我工地安全目标管理,切实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来指导我们的工作提高责任心,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我公司(项目部)特与你单位签订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操作前必须做好自身安全防护,确保个人和他人的安全。

二、严格执行焊工安全操作规程,电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施工操作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三、电焊机、电焊机的外壳必须符合要求;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专职电工进行。

四、防雨、防潮要做好,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严禁用钢丝绳或电机设备代替零线。

五、工作结束,应切断电源,将设备收入库中。

六、认真按照高空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施工作业中用水、电、火的运用必须同甲方和工程开发单位提前协商,确定使用程序及范围。

七、施工作业过程和外出工地中因工作过失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责任何连带责任,同时乙方还要承担地方政府对甲方的事故罚款费用及按《安全生产法》的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施工过程中乙方人员必须要保护好施工现场各项设施、设备的完好性和成品保护;严禁破坏、乱搭、乱拆等现象。如有损坏,将由乙方负责承担一切恢费用。

九、严禁抛掷、在架体上嬉戏、打闹,材料应放在指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

十、乙方必须做到安全文明施工,配备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正确使用,佩戴,坚持安全定期检查,及时整改和消除作业中安全隐患与不安全因素。

本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或委托单位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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