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建档立卡实施方案(7)
时间: 09-05
作者:谢牧阳
栏目:方案
第三步:结对帮扶(20xx年7月底前完成)。乡人民政府按照“突出重点、先难后易、分批扶持”的原则,提出对贫困户的结对帮扶方案,明确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和贫困村帮扶单位,并在乡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
第四步:填写手册和登记表(20xx年7月底前完成)。在县扶贫部门指导下,由乡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以确定的贫困户和贫困村填写《扶贫手册》和《贫困村登记表》。
第五步:数据录入(20xx年8月底前完成)。在县扶贫部门指导下,由乡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扶贫手册》和《贫困村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
第六步:联网运行(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将录入数据在本级联网并试运行。
第七步:数据更新(次年1月底前完成)。贫困户和贫困村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行动态管理。此工作在县扶贫部门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帮扶单位、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协调
成立由茶坝乡党委书记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农经、统计、财政、党政办相关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经办公室。各村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二)强化宣传,注重培训
各村积极动员部署,制定方案,准确掌握相关政策及工作方法,把建档立卡工作的目的和要求、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等相关政策逐级宣传到社、到户,做到家喻户晓。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贫困户和贫困村的识别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做到“两公示一公告”,要有相关会议记录和档案资料,要全程公开,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正。严禁优亲厚友,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分户和空挂户,严禁将五保户、三无户等纳入贫困户,杜绝平均分配;对于户籍在本乡但在乡外居住的,原则上在居住地进行登记;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确实贫困的经与户籍地接洽后要给与登记,灾后县外安置户,一律在安置地进行贫困登记。
方案四: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里有关文件要求,今年要在全省21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扶持县开展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为切实做好我县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完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有关精神,建立健全符合我县实际扶贫对象立卡工作管理运行机制,确保该项工作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转有序,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实现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县贫困人口温饱,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扶尽扶、应退则退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一,认真了解不同贫困群体收入情况,制定符合本县实际扶贫对象人均收入标准,划出客观的、便于操作的扶贫对象识别标准,努力做到应扶尽扶,并强化动态管理,做到应退则退。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强化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健全政府引导、扶贫和民政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乡村落实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机制。
(三)坚持衔接配套、统筹兼顾的原则。坚持与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措施相配套;坚持与临时救助、促进就业以及其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
(四)坚持规范操作、阳光作业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对象明确、程序规范、措施得当、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