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建档立卡实施方案(6)
时间: 09-05
作者:谢牧阳
栏目:方案
三、基本原则
(一)村为主体,分级负责
各村要成立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小组,以村为主体,分社进行,有序开展建档立卡各项工作。
(二)公开、公平、公正、公认
加大宣传力度,发动群众参与,通过村民自治,引入第三方监督,实行公示公告,公示时间要足够,公示知晓度要广,确保政策公开、规则公平、结果公正、群众公认。
(三)程序统一,精准识别
严格按照规定的公正流程,认真开展农村扶贫对象识别认定,做到结果精准,群众满意。
(四)尊重群众意愿,精准扶持
摸清农村扶贫对象帮扶需求,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制定到村到户方案,落实帮扶措施,实施精准扶持。
(五)建“同一本账”,扶“同一批人”
精准识别农村扶贫对象,将户建卡、村造册、乡立簿、县归档的扶贫对象全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确保建档立卡对象和扶持对象上下统一。
(六)进出有据,动态管理
建立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机制,脱贫则出,返贫再进,实现有出有进,进出有据。及时更新农村扶贫对象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四、贫困户和贫困村建档立卡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工作方法
1.识别标准。以20xx年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736元(20xx年2300元不变价)的省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贫困村是严格按照“一高一低一无”的标准识别,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20xx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
2.识别规模。各村以县统一发布的贫困村、贫困人口为准,各村贫困人口规模为:炉场村95人,兴龙村123人,青新村75人,双河村130人,月明村112人,寺坝村81人,青岭村69人,新坪村57人,石古村72人,太平村47人,三溪村46人。其中月明村、新坪村及太平村被确定为贫困村。
3.贫困户识别流程。以户为单位,整户识别,实行规模控制。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健康、教育、住房等情况,通过村民自治、群众参与、民主初选、逐级审核和公示公告的等方式,按照农户申请、民主初选、群众评议、社会监督、集体审核、县级审定和村社公示、乡公示的工作流程进行识别。
4.登记内容。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的《扶贫手册》和《贫困村登记表》进行登记。《扶贫手册》包括家庭基本情况、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帮扶计划、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贫困户和村委会各执一册;《贫困村登记表》包括基本情况、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生产生活条件、公共服务情况、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等七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20xx年12月31日,标准时期为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初选对象(20xx年6月中旬前完成)。根据县统一发布的各村贫困人口规模,在县级扶贫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村委会将贫困户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宣传到户,经农户自愿申请后,召开村委、支部大会进行初选,为确保初选结果的公平公正,参会人员应具有广泛性,包括村两委班子成员、廉勤委成员、乡人大代表、村民代表、党员及退休老干部等人员的参加,要坚决做到不优亲厚友、不漏掉一户贫困户。
第二步:公示公告(20xx年7月中旬前完成)。以社评议的名单要以村公示七天后汇总上报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对各行政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贫困户名单,在相关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县人民政府将审定结果逐级上报市扶贫移民局、省扶贫移民局备案后,再相关行政村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