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安全员岗位职责(2)
时间: 09-30
作者:陈琳
栏目:职责
5、在施工现场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应赴现场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及时上报事故情况,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按“四不放过”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殊作业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训练,考核和发证工作。
职责四:工程安全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和有关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详细落实上级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二、参与各项施工组织措施计划的编制(安全相关内容),有权行使安全一票否决制;
三、控制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头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组织班组展开安全活动,提供安全技术咨询
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节假日#p#副标题#e#的安全教育、各工种换岗教育和特殊工种培训取证工作,并记载在案。健全各种安全管理制度;
五、组织、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施行控制,并做好记载;
六、参与每周一次以上的定期安全检查,及时处观工现场安全隐患,签发限时整改通知单;
七、监视、检查操作人员的遵章守纪。遏止违章作业,严格安全纪律,当安全与生产发作抵触时,有权遏止冒险作业;
八、辅佐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照实汇报工程项目或生产中的安全情况;
九、检查劳动维护用品的质量,反应运用信息,对进入现场运用的各种安全用品及机械设备,配合资料部门进行验收检查工作;
十、贯彻安全保证体系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参与安全设备、施工用电、施工机械的验收。
十一、参与对施工班组和分包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教育工作,担任对分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连续监控,并作好监控记载;
十二、参与辅佐对项目存在隐患的安全设备、过程和行为停止控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考证纠正预防措施;
十三、担任普通事故的调查、剖析,提出处置意见,辅佐处置严重工伤事故、机械事故,并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避免事故再发作。
职责五:工程安全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地方、企业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程,负责落实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意识的宣传和培训。
(2)参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和管理方案的编制。
(3)参与本项目危险因素的识别、评价和风险控制的策划:参与本项目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和管理策划。
(4)负责对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的运行和活动进行控制、推进、检查,以及不合格项的整改;监督检查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的执行情况。
(5)负责对本项目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收集及环保意识的宣传和培训。
(6)参加本项目编制的年、季、月生产计划中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加生产会议、安全技术交底。
(7)协助做好工伤职业病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按事故报告规定填报职工伤亡事故月报报表。
(8)负责与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有关事故的应急处理准备和响应,负责编制事故紧急预案及预案的演练。
(9)负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内外沟通与协调。
(10)负责项目人员体检、保险等事项的跟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