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职责(3)

时间: 09-27 作者:王雯雯 栏目:职责

六、加强工作联系,协调落实好常委会及机关各项工作。加强与县委、县政府有关方面及“两院”的联系与协作,加强与市人大、乡(镇)人大之间的联系与联动。

七、做好常委会和机关的各项保障工作。做好来文来电、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会议文件、文件印发等文秘工作,做好行政管理、接待管理、安全保卫、车辆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提高机关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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