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7)
时间: 09-25
作者:郭寻
栏目:方案
2.从群众最满意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进行专项整治,对于纠风办交办的行风案件,要认真查处。各单位于10月31日前将民主评议整改情况报市局监察室。
(五)综合测评和总结阶段(12月)
1.加强对所属单位民主评议工作的督促检查,对问题比较严重或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重点督查。市局将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并将督查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2.各单位要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督办查纠、严肃执行纪律。对整改落实结果进行回访督查,在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纠、评、建相互促进的科学评议工作机制,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各单位于12月25日前对评议工作要进行全面的总结并报市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共同实施,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体合力。市局相关科室要认真履好职责,指导相关单位、行业协会和法律服务机构抓好工作落实,力求取得实效。要切实把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纳入本单位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绩效考评工作之中,并实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工作创新。要按照实施方案,积极推进行评工作,要严要求、高标准完成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全面整改等各个阶段的“规定工作”;要把业务工作与政风行风评议有机结合,进一步创新完善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增强行评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行评工作创新创特创成效,从而实现“规定动作”不走样,创新工作有特色。
(三)坚持评改结合。要结合全系统开展“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照“以评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重在建设”的要求,把整改工作贯穿于民主评议始终,坚持评改结合、边评边改。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要认真进行梳理,通过适当的方式向社会作出整改的承诺,接受监督,并切实抓好整改。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单位要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所属单位认真开展评议工作,对评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开展整改,确保评议各阶段工作动作规范、按时有序、成效明显。市局将适时组织市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监督员开展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对群众反映强烈、工作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评议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调查处理。
(五)及时上报材料。各单位要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相关材料及时上报市局监察室,以便了解工作动态和进展情况。
方案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溧司字(2010)34号文件要求,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确保我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现结合本所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xx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原则,以“五服务”(服务企业、群众、基层、项目和人才)为重点,以“三帮”(帮企业渡难关、帮基层解难题、帮群众办实事)为目标,以社会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企业和群众满意为标准,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为我县“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更好地发挥司法行政服务保障职能。